安全,是交通的底線,也是城市的生命線。桃園市政府持續推動以人為本、包容弱勢的智慧城市願景,落實「人本友善168」計畫,透過行穿線退縮、擴大街角、增設行人庇護島,通學廊道與高齡友善示範區,搭配4大AI科技系統,跨局處守護用路人安全,讓馬路不再如虎口,獲得2024 Gartner政府數位創新服務獎亞太區亞軍與首爾智慧城市銅牌,是臺灣唯一獲獎城市。
日期:2024-11-07
10月有不少攸關民生、交通、保險的新政策也將上路,除了新冠、流感疫苗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國光客運29條路線調漲,還有「行人優先區」新規上路,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正本理賠「花多少就賠多少」等。《今周刊》帶讀者一次了解,自10月1日起有哪些事情需要留意。
日期:2024-09-30
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上周日(9/22)晚間,行經知名景點宮原眼科前的行人穿越道,不幸遭公車碰撞後倒地。其中一名林姓女大生受困公車輪下,最終送醫不治身亡。再傳行人地獄事件,引起全台民眾激憤。交通部周五(9/27)舉辦例行A1事故道安記者會特別提起此事,並說明後續檢討作為。車禍事發前一刻的路口監視畫面,也跟著曝光。當時該輛由施姓司機駕駛的公車準備左轉,車頭已駛出十字路口。兩名女大生就在車輛前方,雙方之間也毫無視線遮蔽,想不到依舊發生憾事。有媒體引述家屬說法表示,女大生第一時間遭公車輾斷手臂,當場喊「好痛!救命!」但肇事司機一度下車查看,卻返回車內踩下油門,再次壓過女大生當場喪命。巨業表示,尊重家屬說法無法評論,檢方表示偵辦釐清中。巨業客運周五(9/27)也召開記者會,公司代表向事故死者家屬鞠躬致歉,重新檢討對行車安全要求不足、管理模式,召回所有駕駛長、深刻檢討宣示提升安全決心、負起應盡責任、表達深刻歉意,並提出4大改善方案。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下午則是發出聲明,針對巨業祭出最嚴厲處分,收回目前最賺錢的台灣大道300號路線營運路權3個月。交通局表示,這是台灣首例公車因交通安全而被收回路權,捍衛市民安全,絕無絲毫妥協空間。
日期:2024-09-27
為增進行人安全,行政院今年啟動4年4百億元計畫,改善易肇事路口,為何民眾仍無感?臨停空間不足、行人路口改善進度慢,以及地方政府執行有難處,都是待解問題。
日期:2024-07-10
交通部去年6月實施「交通違規記點制度」新制,放寬民眾檢舉及記點項目,但檢舉數量暴增引發民怨。今年5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行政院也正式公告,相關修正條文自今年6月30日施行。針對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併排臨停及騎樓違停、騎車講手機等;但騎機車未戴安全帽、汽車在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占用身障專用車位等,仍開放檢舉。
日期:2024-06-28
新任閣揆卓榮泰於週五(5/31)首度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及備詢,有大師兄之稱的卓榮泰宣示,政府會首重「五打七安」,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並且推動「國家希望工程」八大施政目標,讓國家繼續向前。以下是卓榮泰針對施政報告初登場的臉書貼文,與報告內容相關資訊:
日期:2024-05-31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交通部提10項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調整微對行人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4個違規項目可以檢舉。4個違規項目納入檢舉清單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逆向停車,其餘都不開放,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新北市人口數眾多,未來也將針對「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進行調整。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新北一年檢舉量最多的是「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共受理27萬5445件。第二多的是「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共受理24萬4099件。未來修法施行後,民眾將無法再檢舉上述2種項目,但仍可向110報案通知轄區分局取締。
日期:2024-05-21
交通部去年6月實施「交通違規記點制度」新制,放寬民眾檢舉及記點項目,但檢舉數量暴增引發民怨,交通部隨後宣布10項罰款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引發路權團體抗議,強調微罪不代表不造成危害。立法院週二(5/14)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交通部提10項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調整微對行人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4個違規項目可以檢舉。4個違規項目納入檢舉清單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逆向停車,其餘都不開放,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
日期:2024-05-14
今周刊編按:立法院週二(4/16)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為能加速建置人行安全串聯路網,以保障安全、無礙及可連續通行的行人權益。條文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設備,應以書面通知該管理機關、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在規定期限完成該設施改善、遷移或拆除,期限不得少於3個月。若未依期限改善,將按次處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日期:2024-04-16
扎根安全意識從小開始,在台中,有一座公園超特別,居然把道路搬到公園內!位於台中東區的泉源兒童公園,以交通為主題,讓孩子們透過遊戲自然學習。此外,台中持續優化中的人行道,也提供行人安全、舒適、無障礙的步行環境。
日期: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