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基隆市一名警專40期、年僅24歲的年輕員警蘇昱鴻當晚在派出所值班台值勤,卻遭到一輛貨車衝撞當場死亡;事後,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因公殉職」,警政署卻認為未達「因公殉職」的標準,最終被判定為「因公死亡」,引發警界譁然。據了解,以此次事件來看,「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撫恤金額差異高達726萬,究竟兩者要如何判定,高層判定標準相當嚴苛,對此,基隆市長謝國樑也表示嚴正抗議,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家屬爭取權益。2024-07-15 16:41更新:針對外界質疑,警政署稍早做出回應,警政署表示,先前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經「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後,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對於此案,警政署表示,案經該局於113年6月再次函報,刻由本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警政署強調,本案尚在審查階段,將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儘速召開審議會議,全力協助蘇員遺族爭取最優撫卹。
日期:202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