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一日下午五點二十五分,荷蘭銀行( ABN AMRO )消費金融部風險管理處副總經理葉逢生被請到老闆的辦公室, 台灣分行負責人施赫恩( Paul Scholten)、消費金融部負責人陳淶( Loi Chan )、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袁清薇「通知」他,請他自己寫離職書,因為「新的組織架構裡沒有適合你的工作」,如果葉逢生自己寫下離職信,銀行會發五個半月的薪資補償他。
日期:199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