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鴻海集團新綠數事業群總經理謝冠宏,2012年時因秘書錯填假單日期,導致無法返台開會,遭郭台銘嗆「若沒有回來,就再也不用回來」,並要求下機返回開會,但謝冠宏不從,因而遭到鴻海解僱,謝冠宏為此提出訴訟。昨(19)日最高法院判決鴻海違法解僱,須賠償謝冠宏150萬元及23.5萬股,合計約2300多萬。鴻海集團對於此事回應,未收到判決書前不予評論。
日期:201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