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雄購買並取得凱樂社區A棟4 樓房屋所有權後,出租予阿祥,但阿祥常於系爭房屋廁所、後陽臺、室內及電梯內抽菸,所排放之尼古丁、一氧化碳及焦油等有害物質,常不定時經由室內廁所公共管道及樓地板往上到處侵入,導致樓上住戶小蓉飽受二、三手菸之危害,長期籠罩於有害物質中。小蓉曾多次釋出善意與阿雄及阿祥協調,均不見改善,小蓉深覺身體健康受到損害,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利呢?
日期:2023-11-01
肝癌曾是台灣的「國病」,在行政院長陳建仁主導、設立「國家消除C肝辦公室」,推動抗病毒藥物、C肝篩檢等防治措施後,肝癌發生率下降,肺癌取而代之成為「台灣新國病」,連續19年都是癌症死亡人數之首。台灣癌症之母、中研院士彭汪嘉康與多名醫界大老、立法委員今共同倡議,應比照C肝辦成功經驗,設置「國家級肺癌防治辦公室」。衛福部指出,不排除設立國家級辦公室可能性,但目前尚無必要設立。
日期:2023-10-31
台中豐原高中2月有高二生因師長霸凌輕生,在經過數週調查後結果出爐,台中市教育局週四(4/13)表示,今天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後,決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教育局表示,身為校長在事件發生後消極處理,延誤啟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後領導統御能力也看不到,明顯管理失當,因此決議處分記大過1次,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第15條規定解除其校長職務。而學校調查結果指前學務主任等人確實有不當管教且情節重大,決議依調查小組建議,將相關人員依各自身分移送考核會、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但教育局檢視後認為,前學務主任渉有不當管教情節重大,教育局隨即發函退回學校調查報告及決議,要求依教師法規定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進行審議,予以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
日期:2023-04-13
台中豐原高中2月發生學生輕生憾事,經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發現,該生被該校學務主任、教官當成罪犯栽贓偷錢、多次搜查書包、記過逼休學,甚至主任教官對其他同學說「該生就是社會的敗類、垃圾,你不要跟他在一起」。事件近日引起社會關注,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本案所有相關7人全數調離現職靜候調查,將持續緊盯校方調查進度,加速釐清真相。揭發此事的立委張廖萬堅週日(3/26)表示,校園管理也是市政,他呼籲教育局應要求台中市各高中以下學校,應聽輔導老師的專業意見,對孩子的管教不能採威權高壓,否則只會適得其反。台中市長盧秀燕週一(3/27)首度表態指出,「每個孩子,都不應得到不當對待。」這個事件,市府認為校方調查「過度消極、疑點重重」,因此將所有涉案者調離現職,才能充分且盡快調查,讓真相水落石出,還孩子公道。
日期:2023-03-28
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新法於週三(3/22)正式上路,修法內容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載具,另外合法的吸菸年齡,也將提高至20歲。中央與地方政府也將針對電子煙、加熱菸違法產品執行查緝專案,公布稽查成果。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統計,台灣2018年國、高中生電子菸使用率有1.9%、3.4%,推估超過3萬8000名國、高中生正使用電子菸。電子煙不論含有尼古丁與否,對健康傷害並不亞於傳統菸品,隨著使用人數及其添加物不斷演變,國際間已發現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今周刊整理「禁止電子煙」相關QA,讓民眾一次了解:
日期:2023-03-23
《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今三讀通過,新法明訂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加熱菸載具也不得廣告、宣傳,警示圖文提升至50%,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業者製造或輸入加熱菸前,需送交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上市後不得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日期:2023-01-12
酒駕加重刑責,讓取締件數和死傷人數雙雙下降,但對酒精成癮的累犯效果卻相當有限。司法和醫療單位跨域合作,盼透過戒癮治療介入協助,卻因配套不足,執行成效大打折扣。
日期:2023-01-11
超高齡社會即將來襲,我們的長輩,除了被安置在安養機構、老人院,有沒有更多可能的選項可一圓在地安老夢?屏東基督教醫院自2018年起,逐步建構社區支持力,在屏東市區創建全台第一個社區多世代共融空間「聚樂部」,於三地門原鄉推動「地磨兒生活機能中心」,善用空間創造關係,打造跨世代暖心安老、高齡友善基地,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禮運大同篇不再是天邊彩霞。
日期:2022-12-22
為了正視青年自主、確保法律權責相符與順應國際趨勢等目標,十八歲成年新制上路,綜觀新法帶來的諸多改變,總算解決了介於十八到二十歲之間青年的尷尬處境。先看權利。成年新制上路後,年滿18歲即在《民法》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不再需法定代理人,便能獨立進行有效的法律行為,影響層面包括契約、金融、婚姻、醫療、稅務等。滿18歲的青年就算是成年,擁有完全行為能力,在被社會視為成年的同時,也會被賦予自己養活自己,不能靠人扶養的義務,過往所得稅法允許20歲以下的人被父母扶養,未來就會降低到18歲,以配合前述的民法修正。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將限縮到子女18歲為止,因此若請求父母(或一方)負擔扶養費用到20歲或大學畢業,將可能因為法院認為子女已經有足夠的謀生能力而遭到駁回。至於贍養費部分,過去離婚父母對於小孩子扶養費的給付期間,協議書可能會寫「至成年為止」,且法院關於扶養費給付的裁定,通常也是寫至成年為止,也就是20歲。112年1月1日成年年齡改成18歲後是重大變革,既有有扶養費協議、裁定不受影響,若以成年為期間末日,一樣須給付到小孩滿20歲,112年1月1日後的扶養費協議,則以18歲為成年定義。
日期:2022-12-21
近年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熱賣,「菸害防制法」卻逾15年未作修正,法規明顯不合時宜,行政院今年初提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新定義菸品、新增「類菸品」項目,將電子煙與加熱菸納入類菸品範圍,力拼這會期過關。立法院週五(10/28)針對草案進行黨團協商,由於各黨針對納管項目、稅收無共識,僅有1條文達成共識,其餘再擇期協商。由於選舉投票日倒數不到30天,菸防法事涉台灣300萬吸菸族群,若處理不慎恐衝擊選情,菸防法要在年底前三讀通過仍有漫漫長路。
日期: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