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房地產市場熱滾滾,中央銀行及財政部近幾年推出多項措施,例如房地合一稅或囤房稅,希望使房市降溫,惟效果似乎有限。曾任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的房地產市場專家李同榮認為,如果是想要買房自住的消費者,不用繼續觀望,因為很難等到市場底部出現,而且房市長線來說只會往上走。他也認為,本月上路的囤房稅2.0的打房效果可能有限,至於下半年可能抑制台灣房市的較大變數,在於政府對於「新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新青安房貸)的最新限制,對於房屋交易量成長有多大抑制效果。
日期:2024-07-15
近來美台股市風向一日數變,資深分析師蔡明彰提醒,美股選股邏輯改變,科技7雄中,輝達概念股退位,改由蘋果供應鏈接棒的態勢明確,看好ABF載板、PCB、光學鏡頭等3類消費性電子族群;摩爾投顧楊惠宇同樣看好i16拉貨效應,點名欣興、群創、同欣電等3檔最具優勢。
日期:2024-07-15
日頭赤炎炎!天氣持續高溫悶熱,一般人走在路上都快要中暑了,更何況是小朋友。有網友目擊1名小女孩,赤腳在高溫的柏油路上行走,一旁有名婦人牽著她,令人揪心的的是,小女孩沿路不斷哭著說:「媽媽好燙」,但婦人依舊不理,拉著她催促著她趕快回家。目擊網友一路跟隨這對母女,期間試圖跟媽媽溝通,但這名婦人卻說「去報警啊」,網友只好報警並上傳兩段影片。對此,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獲報後,已派社工協助女童就醫治療腳底部份灼傷。後續將依訪視狀況及案家現況,進行整體評估。
日期:2024-07-15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主席鮑爾7/10時指出,不會等到通膨率降到2%的目標後,才考慮降息。「放鴿」的說法讓美股主要指數受到激勵,當天標普500指數和那斯達克指數再創新高,連帶激勵台股表現上揚,但部分投資人具高思危,開始關注布局波動較小的債券、金融股市場。
日期:2024-07-15
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在賓州造勢活動中躲過刺殺,許多學者、政治觀察家與媒體都認為此一事件將對現任總統拜登選情不利。不過,美國政治史上對總統與其候選人的政治暗殺事件雖然相當頻繁,但回顧歷史資料, 參選人或其政黨獲得的選票受到刺殺案的影響可說是「微乎其微」。雖然一般認為遇刺者會獲得更多同情票,但對手陣營也同樣會因此激發危機感。證之於美國總統大選歷史,政治暗殺會激化選情,但幾乎不可能就此讓候選人反敗為勝。
日期:2024-07-15
租屋族關心的租屋電費新制議題,內政部指出已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並在周一(7/15)起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然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是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一是電費計收標準,二是租屋電費資訊,《今周刊》整理相關QA,讓您一次搞懂重點有哪些。
日期:2024-07-14
男子吳岱霖(後改名吳昰傑)為首的舞弊集團,5年成功幫逾百名考生捧到國營事業鐵飯碗,獲利至少上億元,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吳男集團共6人,雄檢偵辦時,已有20名考生主動到案獲緩起訴,吳男等人經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1年10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日期:2024-07-14
今周刊編按: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黃姓警員今(13)日凌晨1時許執勤時,遭有多項毒品前科的黃姓男子駕駛賓士車迎面高速衝撞,最後導致嚴重氣胸不幸殉職。據了解,檢方進行相驗時,黃姓警員的父親阿嬤及4歲幼子等家屬到場,將近20分鐘的時間,年僅4歲的幼子看著阿嬤、媽媽一臉沈重不發一語,轉頭看了看一動也不動的父親,似乎懂了些什麼,隨即撲倒在媽媽的懷裡大哭,場面哀戚。黃員來自警察世家,與胞弟接在新北市擔任警職,事故發生後,新北市長侯友宜也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家屬,除表示同感悲痛外,也允諾從優撫卹。
日期:2024-07-13
台灣證券交易所昨(7/12)日公告,集中市場賣賣金額互抵後,全日違約交割金額334.29萬元,其中台銀證券申報聯發科(2454)鉅額違約交割5740萬元,而這已經是今(2024)年第3次有券商申報違約交割的案子。證交所也提醒投資人,如果違約交割一共會有4大責任要擔,不僅面臨法律上的責任,個人信用也會產生負面影響,一定要謹慎評估自身投資狀況、留意交易紀錄。
日期:2024-07-13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