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開車經雲林台61線被檢舉行駛路肩遭開單挨罰4000元,陳提行政訴訟主張,當時載癌末失能的妻子,對方突嘔吐不止怕她噎死才臨停路肩急救;法院除勘驗影像也詢問醫師,認為陳為了保護妻子生命,才不得已行駛路肩,符合緊急避難阻卻違法事由,判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日期: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