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開車經雲林台61線被檢舉行駛路肩遭開單挨罰4000元,陳提行政訴訟主張,當時載癌末失能的妻子,對方突嘔吐不止怕她噎死才臨停路肩急救;法院除勘驗影像也詢問醫師,認為陳為了保護妻子生命,才不得已行駛路肩,符合緊急避難阻卻違法事由,判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日期:2024-07-05
違規臨停檢舉6月30日起恢復,違停記點新制也加嚴,引發職業駕駛人不滿,日前發動車輛包圍交通部抗議,引發兩派論戰。交通部周一(11/6)下午與計程車業者商討會議,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表示,目前初步方向包括檢舉人得有動態3分鐘影片舉證,且有真正影響人車交通安全,才能舉發,他們強調「會再與警政署達成共識」。(更新:22:30今周刊編按:針對是否暫緩記點,交通部長王國材週二回應,如果臨時停車,在不影響交通秩序及車流,是先勸導為主,至於暫緩記點,會先聽各方意見。而對於舉證需3分鐘影片,王國材則是予以否認。王國材說明,交通部會和計程車及貨運業者座談後,再與警政署討論才有方案,目前朝多宣導、少開罰方式進行,並以影片來證明有沒有影響車流,這是對於違規臨停的討論,其他檢舉沒有這樣的限制。)
日期: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