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原董事長鄭文燦因涉案被羈押並請辭後,致使董事長一職出缺逾10天,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周四(7/18)在例行記者會中宣布,即日起委請海基會副董事長許勝雄代理董事長職務。梁文傑進一步指出,後續人事作業程序,將依相關程序辦理。
日期:2024-07-18
今周刊編按:前桃園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羈押禁見,週三(7/17)傳出,鄭文燦子弟兵、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服務處遭檢調搜索,帶回相關人物等5人,據了解,張肇良疑涉入多年前龍潭區某棟違章建築拆報的關說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認為犯嫌有重大、有串供滅證之虞,週四(7/18)清晨5點多向桃園地院法官聲請羈押。另3人交保,2人無保請回。
日期:2024-07-18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爆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是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改以12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再開羈押庭後,由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日期:2024-07-11
今周刊編按: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爆在市長任內涉嫌「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收賄而遭聲押,本裁定500萬元交保,遭到檢方抗告成功,周二(7/9)將保釋金提高到12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鄭文燦為從貪汙案脫身,不但在3名經驗豐富、身經百戰的律師陪同,一臉肅穆進入羈押庭,更在羈押庭後20分鐘內,火速將裝有1200萬元保釋金加保的700萬元的黑色提袋,透過司機轉交給律師給付具保。
日期:2024-07-09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被爆出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7/6被桃檢聲押,獲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今早10點法院重開羈押庭,法官最後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高院日前指出,桃院沒有說明如何排除逃亡、串證、滅證可能的依據,相關共犯或證人與鄭文燦之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的可能,有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發回原審法院。全案發回後,桃院周二(7/9)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鄭文燦全程雙唇緊抿,走進法院,歷經4小時檢辯攻防,法官仍裁定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過保金提高至1200萬元,而承辦檢察官亦再次當庭提出抗告。
日期:2024-07-09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的土地開發案中收賄,昨晚遭桃園檢調帶回偵訊,檢察官訊後認為鄭犯嫌重大,諭知其身分轉為被告後,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禁見;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是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陳嘉義,陳過去擔任公訴檢察官期間,曾揭發檢察長關說認罪協商案,後來導致時任檢察長彭坤業下台。
日期:2024-07-07
經常聽到透過「職業工會」保勞保可以繳少領多,許多人透過職業工會加保,退休後就可以領取較高老年年金。但透過「職業工會」投保一定比較好嗎?專家指出,除了必須擔負不符規定最重恐被取消投保資格、追還溢領錢的風險外,也要衡量有5項給付無法領取;另外就是每月自身負擔勞保費用的比重將從提升至60%。
日期:2024-07-06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貪!根據媒體掌握消息,鄭文燦涉及貪污罪,週五(7/5)突遭桃園地檢署帶走,漏夜偵訊後被聲押禁見,消息曝光震驚各界。
日期:2024-07-06
執業律師鄭鴻威等人於2023年間,涉嫌趁律師陪同車手偵訊、法院聲押閱卷時,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首腦,兩人遭聲押禁見。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執行4波專案追查,今依涉犯洩密、組織犯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鄭的助理林佳毅與會計師李昊承,共18人。
日期: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