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蕭男去世留下近千萬遺產,陸籍配偶陳女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持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章,到銀行與ATM提領、轉帳約887萬。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有期徒1年。但因陳女已還錢並另賠30萬,取得家人和解,最終獲緩刑3年。
日期:2024-09-30
每個人都會面臨遺產議題,提前規劃才能避免辛苦錢白白繳稅,一名林先生2022年死亡,擁有土地四筆、活存30萬、定存一百萬,總額為4610萬元,生前協調好由長子繼承,配偶及其他子女決議辦理拋棄繼承,不過一算發現,全部人都繼承,比辦理拋棄能省下126萬遺產稅。
日期:2024-08-09
小寶的媽媽在臨終前口頭囑咐小寶,等她過世後,就把遺產平分成5份,給小寶的爸爸和小寶等四個兄妹。媽媽過世後,小寶遵從媽媽的遺願,將媽媽的遺產平均分配給5個繼承人。不料十年過後,某天小寶的爸爸聽聞配偶死亡時,他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拿到配偶一半的財產。爸爸覺得自己被兒子騙了,不甘心只拿到遺產的五分之一,決定要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甚至說要告小寶侵占。小寶很緊張,他真的有違法嗎?
日期:2024-07-24
編按:資深藝人顧寶明去年3月因心肺衰竭過世,離世將滿周年,近日卻傳出女兒狀告繼母的家族爭產糾紛。顧寶明生前共有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第二段婚姻則有一子,皆離婚收場。55歲時迎娶當時年僅22歲的第3任妻子陳燕青,比顧寶明的長女顧乃玠還小7歲,兩人膝下無子相伴20年。顧寶明往生後,留下約700萬元定存、200萬元活存、3檔股票以及數萬元人民幣,合計約1100萬。豈料過世後不到10天,全被第三任妻子移轉到自己名下,顧寶明長女認為繼母涉嫌侵占、偽造文書,一狀告到法院,繼母則堅持財產是夫妻共有,雙方因此對簿公堂。父親過世,繼母能繼承多少財產?繼承順位與比例又是多少?律師用以下這個案例為您解釋。
日期:2023-03-15
「人生沒有預定的時間表,我們無法預測自己走的時間。」律師劉韋德舉例去年韓國梨泰院事件,受難者大多為二十幾歲年輕人,他們應當是離死亡最遙遠的一群,但沒想到就在剎那間失去生命,「立遺囑永遠不嫌早,因為我們無法預測意外的來臨。」東方社會對生死議題較忌諱,劉韋德表示:「寫遺囑是一種準備、一種託付,也是一種責任,不代表不寫就不會發生任何事,希望大家能改觀。」
日期:2023-02-16
「這些房子和建地都是爸生前,白紙黑字寫好要留給我兒子的,怎麼爸爸一走,大家就嚷著不算數,難道爸爸的房,還不能憑他自己意志決定要給誰嗎?」
日期:2022-08-10
民眾進行保險規劃時,無非是擔心當碰上人生四大風險「老」、「病」、「死」、「殘」時,可以給自己及家人妥善保障,但在購買保單的當下,就算了解各項條款、保障內容及給付條件等,若沒搞清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設定,以為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保障就萬無一失,反而可能造成保障防護網的「破洞」。
日期:20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