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日期:2023-08-23
編按:曾以律師娘之名協助許多主婦創業的林靜如,在陪伴父親走過人生最後那段路後,才深刻體認到:多數人總在老後遇到突發狀況,驚覺自己沒有做好財產規劃,於是必須面臨生活上的問題或困境;又或者忘了為自己最後的尊嚴與自主意志做好安排,讓後人為了自己身後事產生嫌隙。透過分享這些年在律師事務所聽聞的各類人生故事,並邀請律師從法律觀點出發,給予讀者財產規劃與傳承上的說明、建議及剖析,期望大家明白事前安排的重要,讓自己與家人在遇到無法預期的意外來臨時,可以從容安然的面對未來人生。
日期:2023-08-11
王伯伯是被女兒推著輪椅進我辦公室的,但聽說在中風之前,他也是叱詫風雲的一位老闆。
日期:2023-08-10
《民法》曾在98年6月修訂,對我國繼承制度有重大影響。舊制下的繼承制度,以「概括繼承」為原則,「限定繼承」、「拋棄繼承」為例外。過去採「概括繼承」者,可能出現父債子還的情形。在98年修法後,現制下的繼承制度改採「限定繼承」(概括繼承,限定責任)為原則,「拋棄繼承」為例外。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及連帶責任。舊制:「概括繼承」為原則,「限定繼承」、「拋棄繼承」為例外現制:「限定繼承」為原則,「拋棄繼承」為例外
日期:2023-07-27
「我照顧王先生20幾年,他前妻和小孩都沒有來醫院探望過他。直到王先生去世後,他兒子才突然出現,說王先生的遺產都是他的,叫我一毛錢都別痴心妄想。其實,我從來沒圖過王先生一分一毫,還把自己為數不多的養老金全花在他的治療上。最後被他兒子這樣說,你說我情何以堪?」一位60幾歲的婆婆,在我面前涕淚縱橫。
日期:2023-07-26
志明的父親不幸去世,留下一棟房地產。由於志明姊弟兩人相當孝順,因而兩人決定拋棄繼承權,希望由其母親一人獨自繼承父親全部的遺產。可是,當志明姊弟辦妥拋棄繼承權手續後,其母親卻無法單獨全部繼承,致使志明相當懊惱,究竟志明姊弟應該如何處理較好?
日期:2023-07-19
新聞報導,台中一名18歲的賴姓高中生繼承價值5億的不動產,卻在與夏姓男子登記結婚2小時後,離奇墜樓身亡,引起多方面關於繼承問題的討論。而高中生法律上的祖父,其實是他的生父,更讓這個事件,增添許多的討論熱度。
日期:2023-06-12
由於金融市場競爭,銀行貸款的取得相對容易,謹慎理財非常重要,當卡債發生時,有人選擇面對, 有人選擇躲避。於是繼承權發生時,有人可以安心的繼承父母親的遺產;有人只能拋棄繼承權,避免銀行找上門追債。
日期:2023-06-02
《10 條路,賺很大》一書作者肯恩‧費雪以投資見長,其眾多收入中,料想稿費是最不重要的一筆。
日期:2023-05-23
疑捲入奪產風波,「5億高中生」墜樓事件震驚社會外界。日前,台中市一名賴姓高中生同婚後2小時,在新婚丈夫夏姓男子的住處墜樓身亡,而賴男的5億遺產在法律上會如何分配?律師王至德指出,身份為陸籍的賴母最多只能繼承200萬,背後原因與其複雜的家庭關係有關。
日期:2023-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