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莎拉原本是追高套牢、缺乏紀律導致損失慘重的散戶,初入股市時,曾在1個小時之內慘賠30萬元,也受過股價腰斬的教訓,之後痛定思痛,開始寫下每天的交易日記,藉此反思錯誤,並深入研究各大學派的技術分析,經歷5年多不斷檢討、鑽研,獨創「新式型態學」,找到在股市穩定獲利的方法,現在平均年報酬率 200%。
日期:2024-07-16
曾任總統府秘書長及國安會秘書長的民進黨大老邱義仁認為,中國對台灣的法律戰手法愈來愈細膩,目的除了反制美國對台灣的支持,也有從俄烏戰爭獲得的教訓。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為例,俄方始終稱之為「特別軍事行動」,儘管這明白就是赤裸裸的武力侵略。邱義仁指出,從中國近期在國際社會上的一連串動作,以及其海警船經常逗留我方領海之外來看,北京都在營造一種國際氣氛,就是哪一天真的武力侵台時,就可以宣稱這是中國內部事務,因此排除國際社會介入的可能性,國人對此不可不慎。
日期:2024-07-16
2024年2月29日,基隆市一名警專40期、年僅24歲的年輕員警蘇昱鴻當晚在派出所值班台值勤,卻遭到一輛貨車衝撞當場死亡;事後,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因公殉職」,警政署卻認為未達「因公殉職」的標準,最終被判定為「因公死亡」,引發警界譁然。據了解,以此次事件來看,「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撫恤金額差異高達726萬,究竟兩者要如何判定,高層判定標準相當嚴苛,對此,基隆市長謝國樑也表示嚴正抗議,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家屬爭取權益。2024-07-15 16:41更新:針對外界質疑,警政署稍早做出回應,警政署表示,先前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經「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後,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對於此案,警政署表示,案經該局於113年6月再次函報,刻由本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警政署強調,本案尚在審查階段,將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儘速召開審議會議,全力協助蘇員遺族爭取最優撫卹。
日期:2024-07-15
編按:台灣女網一姐、同時也是巴黎奧運國手謝淑薇,今年溫布頓女雙止步4強,無緣完成衛冕,不過混雙部分打進最終戰,她和波蘭搭檔傑林斯基(Jan Zielinski)以6:4、6:2擊敗墨西哥組合,開心迎接兩人合作後的第2座大滿貫混雙金盃,同時這也是謝淑薇連同女雙在內的第9座大滿貫雙打金盃。包括這次冠軍在內,謝淑薇職業生涯已拿下7座大滿貫女雙冠軍、2座混雙冠軍,生涯9冠歷史留名。謝淑薇在這場冠軍賽中,展現其招牌「以柔克剛」打法,幾次精湛的後場高吊球,讓對手望球興嘆。據中央社報導,賽後謝淑薇接受訪問時表示,很感謝隊友帶來這麼棒的一場比賽,「我的家人、教練、朋友都在現場,每次來到溫布頓,總是令人相當感動和讚嘆。」計算謝淑薇這次溫布頓獎金,混雙奪冠可共享13萬英鎊(約新台幣537萬元)冠軍獎金,加上女雙4強共享16萬7千英鎊獎金(約新台幣690萬元),預計可進帳約新台幣613萬元獎金。一位巴士司機之女,如何在有「貴族運動」之稱的職業網球球壇闖出一片天?以下是《今周刊》2013年的人物報導。
日期:2024-07-15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主席鮑爾7/10時指出,不會等到通膨率降到2%的目標後,才考慮降息。「放鴿」的說法讓美股主要指數受到激勵,當天標普500指數和那斯達克指數再創新高,連帶激勵台股表現上揚,但部分投資人具高思危,開始關注布局波動較小的債券、金融股市場。
日期:2024-07-15
不要小看台灣的年輕人!輝達背後還有戲!今年5月,黃仁勳來台刮起的旋風,大家記憶猶新的是,他言必稱台灣,說台灣是一個偉大的國家,是AI的核心外,他熱愛台灣的小吃,美食,從鄒記到磚窯古早味小吃,還有他帶著張忠謀去逛寧夏夜市⋯⋯
日期:2024-07-14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今周刊編按: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可上訴。陳時中在得知判決後,在臉書上寫道:稍早,委任律師傳來訊息,針對吳子嘉先生抹黑我「靠疫苗A一億美金」的案子,法院宣判吳子嘉損害名譽成立,被告吳子嘉先生須支付300萬元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書指出,經過證據調查,依證人到庭作證及原告到院接受當事人訊問,以及其他書證內容,應認為被告上開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被告在發表言論前亦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去年我就告訴大家,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在此對於法官做出的公正判決,我由衷感謝,但是從防疫工作到現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來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已經對我和全體行政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在這裡我也要向社會報告,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我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日期:2024-07-12
帝寶(6605)6月營收創下歷史新高,並再次超越對手堤維西(1522)。此時有必要對帝寶投資價值進行重新檢視。
日期:2024-07-12
編按:作者史蒂夫是一位前IT工作者,由於很早就認知到全職工作不適合自己,為了實現提早退休的目標,儘管史蒂夫和妻子兩人年收入達到22萬美元(約新台幣716萬元),仍努力存錢,省下70%年收入投資理財,35歲時實現了財務自由,存款達到90萬美元(約新台幣2929萬元)。在辭去工作後,他們夫妻兩人開著一輛露營車環遊全美國;目前定居在陽光普照的美國西南部,在一間離網的房屋裡享受著自然的生活。史蒂夫提倡勇於追求財務獨立的精神,每個人都有受限於經濟壓力的理由,但是理由和藉口無法使人致富。重點在於擁抱正確的信念,並將其轉化為實際的行動。財務自由並非一條輕鬆的路,但是只要勇敢踏出第一步,努力不懈地前進,目標並非那麼遙不可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