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知名小潘蛋糕坊,日前遭民眾控訴鳳梨酥內有鐵塊,導致孩童食用割傷口腔,不滿向小潘反映卻只得到小潘兩千元補償,轉向媒體爆料「看醫生都不只兩千塊」。小潘昨深夜在臉書發出律師函表示消費者要求6萬元撫慰金處理方式難接受。老闆潘明貴也說,衛生局接到檢舉看過沒問題,事情還沒釐清就開口要6萬元不合理,要告就上法院,該賠就賠,若是勒索也可以反告。
日期:2024-08-02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騎乘機車搭載梁姓少女(17歲),途中因未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與林姓駕駛的貨車發生追撞事故,梁女重傷不治。梁母傷心欲絕,向陳、林2人求償360萬元,其中以217萬元作為撫養費。台中地院經審理,審酌梁母於大立光任職,年薪百萬,應無需撫養,最終判賠林、梁二人105萬元。
日期:2023-08-28
自己未依規定穿越馬路被車撞,僅皮肉傷要求償千萬!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行經路口時,不慎遭到一輛小客車撞上,全身肢體多處擦挫傷,事後黃男獅子大開口,要求駕駛賠償「1999萬」;其中,光是醫療費用就高達近1300萬,精神撫慰金要400萬……甚至將家電用品、通膨、民生物資也列入求償清單,荒謬的請求遭到法官駁回,最終判駕駛僅須賠償1萬6000元。
日期:2021-04-19
酒駕女慣犯陳以恩4年前曾因酒駕遭吊照送辦獲緩起訴,前年7月又通宵喝酒,至清晨無照酒駕行經台65線,高速衝撞值勤的警員陳昭宏,害他雙腿粉碎性骨折,右腳慘遭截肢,日前被高院判刑2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今判陳女與車主陳母須連帶賠償陳姓警員醫藥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107萬餘元;仍可上訴。
日期:2018-05-02
我去年騎機車上班,在十字路口被小客車擦撞,腳受到輕傷,肇事駕駛當初說要賠償我,所以我沒提告,結果等了快一年,都沒下文,當初沒告,現在可以再控告對方嗎?用什麼罪名?
日期:201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