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和7月有車的民眾,都需要繳交牌照稅、燃料稅兩項稅費,有民眾反映辦理車輛停駛、繳銷時,被要求先結清全年度全額稅額後才能辦理,且要自己事後主動辦理退稅,辦完才會退還繳稅稅差額退還,並認為如此流程擾民、不方便。台北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科長陳守忠說明,民眾可能在辦理過程中有所誤會,辦理停駛、繳銷時,前兩項稅費是結清到「異動的前一天」為止,且能當場一站式按比率繳交稅費並完成程序。以1,201到1,800C.C的車輛來看,1年燃料費為4,800元,牌照稅為7,120元,若是1月底辦理停駛、繳銷時,應僅繳12分之1。陳守忠提醒,民眾若有任何相關疑問或需求,都能親自或透過電話洽詢各監理所站,若長期不使用車輛可先辦停駛、要再使用車輛,可以辦理復駛,接著重新驗車後發還牌照,如此能節省停駛期間的稅負。
日期:2024-03-01
民眾都想要在合法範圍內獲得最大節稅效益,並將資產完整傳承給心愛家人,國稅局「節稅秘笈」可幫助民眾合法節稅、傳承資產,其中「保險指定受益人」也是好用的節稅方式之一,國稅局還教戰民眾如何指定受益人最安心。
日期:2021-09-16
一般人都知道保險金可以節稅,且常常聽到「保險金3330萬元內免稅」,就誤以為只要保險給付在3330萬元以下,全部都可以免稅,其實這觀念是錯的!只有死亡的保險金可納入節稅,生存給付〈如保險還本金〉是不適用3330萬元的免稅額,而是要併入基本所得課稅。
日期:201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