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從事登山、溯溪等野外活動,若不慎發生意外,多半會申請國賠,但是否真需要國賠經常引發爭議,如今,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宣布,經多次協調,跨部會會議通過《國家賠償法》第六條修正草案,未來國家僅提供適當警告及標示,不負責人身安全的任何損害賠償責任,「再見了媽寶級國家!」
日期:2019-05-30
今年九合一大選期間,網上傳出不少與性平、政黨有關的不實資訊,為打擊假訊息流傳,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等7案,並針對散布災害不實消息且害人致死者制定新規,將處以無期徒刑。
日期:2018-12-13
朋友傳了一個網路照片給我,內容是:「如果你叫uber,萬一司機發生車禍撞到人,乘客算是司機的雇主,所以要負雇主連帶賠償責任。」有這回事嗎?
日期:201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