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將在週五(6/21)表決行政院就「國會擴權相關修法」所提的覆議案。對於國民黨立委質疑是否已不支持國會改革,行政院長卓榮泰週四(6/20)透露,他曾當過立委,當時雖也有心中不喜歡的行政院長,但他不會成為立委心目中不喜歡的院長,而是做一位好好與大家溝通的院長。對於相關法案可要求民眾出席聽證條文,卓揆強調,任一法人、團體、部隊、政府人員與一般社會關係人,都可能站在立法院說明待證事實。卓揆說,但當立委詢問時經常會超越範圍,導致被問者內心壓力很大,這情況下,只要有一席立委提案、五席立委連署,經表決後就能將之移送司法,「這對人民基本權利傷害實在太大」。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透露,他或許是立院中唯一出席過美國聽證會者。他解釋,美國聽證有分邀請與強制兩種,但這次國民黨沒告知這些資訊。沈伯洋示警,若今天先給立委如此大權力(聽證、調查權),卻沒自律、節制措施,沒人監督,這將會變很可怕。
日期:2024-06-20
立法院今(24)日繼續審查藍白黨團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院長韓國瑜宣告,由於民進黨團不願意簽署保證坐在座位上,所以,無法用表決器表決。他還針對以下議程將用舉手表決的提議進行表決。有趣的是,現場秩序混亂,一度民進黨提出的動議獲得多數通過,讓藍委傻眼,韓國瑜還三度喊說,麻煩請舉一隻手就好。表決最後。舉手表決方式獲得多數通過。
日期:2024-05-24
立法院會週五(5/17)處理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朝野立委表決戰開打!先是一早在進入議場前,各黨立委就陸續爆發肢體衝突、口角紛爭,甚至大演全武行,直到進入院會後,國民黨提案逕付二讀表決時,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又突衝上主席台,將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撲倒在地,事後受害人痛斥這種「噁男飛撲女性委員」的行徑,鍾佳濱也道歉了。
日期:2024-05-17
立法院週五(5/17)爆發激烈推擠,藍白力拼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國民黨、民眾黨版的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被民進黨批評「違憲擴權」。最終藍白立委成功攻占主席台,確保議事能順利進行,立法院長韓國瑜10時抵達議場時,受到藍白立委鼓掌歡迎。藍白聯手以人數優勢攻佔主席台後,民進黨團立刻出招首案就提表決,由於韓國瑜日前規定在位置上立委才能領取表決卡、投票,因此藍營54名立委只能輪流從主席台下來到位置上按下表決鈕,因此不停出現折返跑畫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柯建銘表示,希望立法院能依循民主程序,不希望看到沒有程序正義的立法院,「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呼籲韓國瑜應該要發揮中立角色、硬起來,守住立法院最後一關,不能被藍白指揮。「你是國會的院長,不是藍白的院長!」
日期:2024-05-17
今周刊編按:電價今年4月起調漲,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個月提案要求凍漲電價,週二(4/30)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歷經1個小時討論後仍未達共識,因此韓國瑜裁示送交院會處理。院會表決第一輪表決民進黨提出的「反對凍漲」案,出席108人,贊成50人,反對58人,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不通過。國民黨團提議「立即凍漲電費」案,出席109人,贊成59人,反對50人。韓國瑜隨後宣讀立即停止調漲電價,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對此,經濟部稍早回應尊重國會決議跟關切,但也說無論是經濟部或台電,都必須依法守法執行業務,遵守目前電價審議機制的結果。經濟部指出,依前述修訂後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定電價費率檢討調整機制,主管機關經濟部據此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一年檢討兩次電價,並依節能減碳、照顧民生等原則訂定費率,因此辦理電價審議事宜,必須依法行政。經濟部呼籲,懇請國人同胞支持台電公司,俄烏戰爭造成的國際燃料價格飆漲,世界各國都大漲電費,台電公司發購電燃料成本已連續兩年高達6,000億元以上,與俄烏戰爭前約3,000億元的燃料支出相比,確實是翻倍大增。而台灣的電價依然是相對緩和,且調整以用電大戶為主,減緩民生衝擊。經濟部也以核電占比較高的法國及韓國為例,只出2020~2023年間工業電價累積調幅已分別高達160%與87%,反觀我國電價調整相對和緩,與民生物價最相關的住宅及小商店用電,近3年累積調幅分別僅7.1%及12.2%。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成本仍高於電價,若無法調整,不僅有全民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更讓台電公司經營面臨財務危機。2023年底台電累積虧損已達3,826億元,若電價不調整,2024年將再虧損2,124億元。對台電公司確保穩定供電、投資電網強韌等業務,將有極為不利的影響。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則是指出,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同時,國家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重要一環,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林子倫表示,過去國際經歷百年大疫及烏俄戰爭等各種波動,國際能源價格皆大幅調漲,使得台電在過去幾年來面臨龐大壓力及虧損,為維持台電公司永續經營,以確保台灣在能源供應、經濟發展、民生及國家安全等各面向之穩定發展,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林子倫說,經歷屆政府及國會共同討論決議,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之法定機制,此次電價調整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同時,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
日期: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