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已經裁定暫時處分,立法院在這幾個月裡嘔心瀝血完成的所謂「國會改革法案」,回到原點,「暫時」不適用。所謂暫時,就是要等到大法官正式審理以後,才會做最後決定。基於許多人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定不熟悉,以下有些想法,可以提供朋友們參考:
日期:2024-07-20
選擇環保餐廳、採購綠色商品、入住環保旅宿,進行綠色旅遊、綠色交通是一種永續態度也是國際潮流,陳其邁市長今日參與「高雄人・自綠生活」活動,邀請市民朋友從食衣住行育樂購落實綠生活,而他不僅積極推動公部門、企業淨零轉型,自身也拿到相關國際證照。為落實綠色生活,他希望民眾支持綠色商品,讓綠色商品可以在有利的市場環境成長,成為採購的主流。
日期:2024-07-20
今周刊編按: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可上訴。陳時中在得知判決後,在臉書上寫道:稍早,委任律師傳來訊息,針對吳子嘉先生抹黑我「靠疫苗A一億美金」的案子,法院宣判吳子嘉損害名譽成立,被告吳子嘉先生須支付300萬元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書指出,經過證據調查,依證人到庭作證及原告到院接受當事人訊問,以及其他書證內容,應認為被告上開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被告在發表言論前亦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去年我就告訴大家,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在此對於法官做出的公正判決,我由衷感謝,但是從防疫工作到現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來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已經對我和全體行政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在這裡我也要向社會報告,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我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日期:2024-07-12
憲法法庭今(10日)下午國會改革修法緊急處分開庭審理前,不僅作為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的釋憲聲請方與立法院方交鋒,大法官尤伯祥也直接點名立法院機關代表之一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問,不僅要求說明反質詢定義,也要求說明,若總統賴清德拒絕國情報告的立法院回應。
日期:2024-07-10
AI科技快速發展,無人駕駛技術成為智慧交通的未來趨勢,自動駕駛技術日益成熟,無人計程車逐漸成為現實,也重新定義城市交通的新面貌。在這個領域中,Google旗下的Waymo和特斯拉的Robotaxi無疑是兩大領軍者,Waymo在25日更宣布,繼美國鳳凰城(Phoenix)之後,也將在舊金山對全體用戶開啟服務。
日期:2024-06-26
總統賴清德週一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週二(6/25)監察院召開記者會,以三大理由提出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乃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是國家重要憲政機關之一,立法院5/28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確守各憲政機關平等相維以捍衛監察調查職權,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日期:2024-06-25
立法院藍白黨團日前強過國會擴權相關法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在(6/6)臨時於院會上新增並通過討論事項,決議依據憲法增修條文,針對相關條文提出覆議。總統賴清德於周二(6/11)核可覆議案,並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而行政院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修正案覆議案經總統核可,行政院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良性的憲政對話程序,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日期:2024-06-11
《財訊》1974年創刊,一路陪伴讀者,共同見證了台灣這50年的政治與經濟的起伏跌宕。《財訊》長期追蹤國民黨黨產議題,1989年11月縣市長及立委選舉前夕,報導整理國民黨近七十家企業動態,深入解析國民黨如何運用國庫資源壯大財力,並透過黨營事業金援候選人,以及黨營事業與國內財團的緊密關係,在政治上形成不平等的競爭。(原載1989年11月第92期,文/梁永煌)
日期:2024-06-03
由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推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於5月28日三讀通過,不過朝野的攻防仍餘波盪漾。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認為,選民投票選出民意代表,是希望能夠為民眾謀福利、推動社會進步的;沒想到本屆開議才3個多月的立法院,立委竟然自肥修改國會法擴大自己的權力,國民黨立委更一度將提高罷免門檻逕付二讀保障自己的地位,讓他引經據典直呼:「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日期:2024-06-02
近日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引發了劇烈的示威抗議,也吸引了社會大眾的注意。其中,最讓反對者擔憂的,是如果藍白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通過後,會不會讓立法院可以隨意要求人民去立法院作證?不去或是去了不想講,會不會被處罰?一時之間「國會濫權」、「毀憲亂政」的指控甚囂塵上。但是,大家有沒有機會好好看過條文?目前藍白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草案》到底有什麼具體問題呢?到底哪邊有違憲疑慮嗎?憲法規定,以及過去的大法官解釋,可以給我們什麼指引呢?
日期: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