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花錢租停車位,確保愛車有地方能停放;但應該不少人遇過車位被別人停走的經驗,這時你會怎麼處理呢?生氣是難免,但千萬別因為一時憤怒吃上官司。高雄一名鄧姓男子租空地停車,但連續2天要停車位置被其他車占用,他氣得寫下「再一次就把你鎖起來」等字眼的紙條留在對方擋風玻璃上,最後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仍可上訴。
日期:2023-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