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已從2023年7月3日起開始受理並陸續撥款,為了減輕租屋族、年輕人負擔,地方縣市政府也推出相關租屋補貼計畫。只要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的資格,嘉義縣2024年起針對45歲以下設籍及租屋在縣內的青年,加碼最高1年補助3600元;新北市則是跟中央補助作區隔,放寬申請標準,符合審查資格者最高可領到7000元的租金補貼。
日期:2023-12-21
小花跟房東租房子租了快20年,租金都可以拿來買一棟房子,但小花實在是喜歡這種老房子的氛圍,梧桐樹雄偉的在街道兩旁站崗,探著頭讓行人享受茂密的蔭涼,附近社區生活機能又完整,讓人想在這邊住一輩子。可是最近附近的房子好像有人掛出「本棟房屋近期即將進行危老重建計畫,懇請鄰里包涵」的布條,旁邊仲介業店面原本稀疏的「賀成交」紅紙,突然變得密密麻麻。一走到家門口,房東就在門口等她,然後說:「小花小姐啊,不好意思,我們最近這邊鄰居都在談說要都更要危老,然後有建設公司要買我的房子。」小花心想不對啊,我們租約簽了5年,現在才剛簽完半年,那我要怎麼辦,心想著還是把球丟回去給房東:「房東先生,那你的意思是?」「我是想說,我給你時間去找新的房子,但不要超過3個月,不然我實在沒辦法賣,你也知道,我那不肖子最近在大陸作生意不太順利,錢又卡在大陸出不來,這邊公司又需要錢,要我幫忙,不然我也不可能會賣這間我最愛的房子。」房東低著頭怯怯的說。小花腦裡轟的一聲,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該搬走嗎?房子如果賣給建商我該怎麼辦?小花硬著頭皮說:「不行,約既然已經簽了,房東先生你就要負責,我會住到滿為止,你自己去跟建商說吧。」小花心裡雖然這樣說,但還是會怕,如果真的賣給建商要怎麼辦?
日期:2023-12-21
台灣租屋族達上百萬人,卻有7成至9成的房東為逃稅未申報租屋事實。立委及民團點出,政府若不推動房東「分離課稅」,讓租屋真正達到透明化,再多住宅政策都是打水漂。
日期:2023-12-20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首批22萬戶,將於今明2日撥款。林右昌表示,租金補貼2.0計畫秉持著「擴大照顧、簡政便民」的兩大原則,簡化租屋申請條件,也放寬適用對象,只要是年滿18歲以上的租屋族、學生族都可以來申請。
日期:2023-10-03
「囤房稅2.0」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9/21行政院會已宣布通過,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戶數,由現行的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稅率也會依戶數進行差別稅率調整,由現行1.5%~3.6%調升到2%~4.8%並改按年計徵房屋稅。囤房族平均每戶增加近5000元稅金,恐讓房東將成本壓力轉嫁給房客調漲租金,專家更直指4大因素成為房租飆漲的關鍵;對此財政部表示,先前已有做功課,應該不會有房租轉嫁問題。
日期:2023-09-22
租屋族注意了!行政院核定修正「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7/3將再次開辦,申請至明年12月31號截止,有5大重點如下:新戶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免房東身分證、放寬房屋適用範圍等,預計可減輕民眾租金2至4成負擔。此次租金補貼申請年齡則從20歲下降至18歲,大學生甚至連高中生都能請領,而且不需房東資料就能申請,直接匯入帳戶。在外就學、就業者皆可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提供每戶每月最高2000元至8000元租金補貼;另針對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加碼至少1.2倍至1.8倍。(原文刊載於2023/06/07,更新時間為2023/06/27)
日期:2023-07-03
今周刊編按:內政部將於明(3)日上午9時起開放受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此次租金補貼2.0還有五大新制,包括18歲以上的租屋族皆可適用、隨到隨辦、舊戶資格沿用、無須房東身分證字號,房屋適用範圍也放寬,只要房屋用途為「住宅用」,宿舍、農舍、公寓、頂加都可以申請,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等,申請流程也更加便民。
日期:2023-07-02
合租整層住家,想提前退租怎麼辦?若你是獨自租屋,想提前解約,大不了依約賠償違約金,沒那麼複雜;但如果你是和友人一起承租整層住家,你想提前退租,好友卻不想退,怎麼辦?尤其,你又是因為「非自願因素」退租,被扣違約金實在不甘心,又該如何處理?
日期:2023-04-18
租屋族心中的痛,就是房東常以每度6元、7元甚至更高昂價格收取電費。民進黨立委何志偉、郭國文要求內政部修改「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定型化契約),讓電費不能超過台電對該戶所收當期每度平均單價,內政部、台電允諾將建議帶回,近期將討論可行方案。據推估,全台租屋人口數有逾245萬人,然4月電價正式調漲,讓使用度數超過1000度的部分,亦即電價費率的「天花板價」從每度6.99元提高每度7.69元,不少租屋族擔心房東因此有了向上調漲電費的空間,將成租屋族不小負擔。台電透露,對於開放房客可查詢房東電費資訊的建議,恐有個資疑慮,基於房東為台電、房東、房客三方唯一交集,建議朝修正「定型化契約」內容方向,要求房東向房客揭露當期用電與電費等資訊,並規定不得收超過該戶平均電價,是最簡單、可行的做法。至於具體作法仍待內政部、台電討論後定案。
日期:2023-04-07
新光三越經營權之爭,在吳東昇出任董事長一職後,看似暫時告一段落。明明新光三越連年營收創新高,為何吳東興接班人吳昕陽仍然遲遲無法登上董座大位?
日期:2023-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