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逝女星余苑綺丈夫陳鑒,日前因疑似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遭收押禁見,讓身為外公的前立委余天急著想把外孫子女帶回家照顧,孩子卻被阿公阿嬤送到其他親屬家、一度失聯,幾經波折才在昨(5/4)日團聚。據媒體報導,余苑綺過世時,余天夫婦雖曾想把兩個外孫接回家,但因陳鑒是家族長子,所以希望能照顧兒女,余家也認為小孩不姓余,才沒有堅持要帶回來。然而孩子的爸犯案,能否繼續提供安穩環境,完成余苑綺讓兒女好好成長的遺願,恐怕是余天夫婦最揪心的地方。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在沒離婚的狀態下,有一方過世,另一方就直接取得孩子監護權,由於余苑綺過世,陳鑒就自動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即使現在陳鑒因案被押,若余天想爭取改定監護權,也是不容易,因此奉勸「離婚以後,要好好活著」,「人生要好好保重,否則爭取到的一切,都是假的。」
日期:2024-05-05
「全民健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凡是在台設有戶籍的民眾,以及擁有居留證居住在台灣的外國人,無論年齡、有工作或沒工作,依法都要參與全民健保。不過近日有民眾投訴,表示因工作中斷,轉而依附有工作的女兒投保,但他進入新公司之後,之前的健保卻未轉出,仍持續扣費。該民眾後來致電健保署,竟被告知必須主動申請退費,批評此舉根本擾民。
日期:2024-04-01
在華人的世界裡,有許多父母努力打拚、累積財富,儘管已經累績不可小覷的身家,卻還是捨不得吃好、用好,就是為了要給下一代更豐富資源。然而,除了花心思累積財富,也應該多了解遺產稅的相關稅務知識,才能讓照護下一代的心意更完整的傳達。
日期:2024-03-11
之前有個新聞是一位阿嬤抱怨自己的房子被孫子私自賣掉,導致她無家可歸,便直接睡在屋外抗議,但被告的孫子也回應說,房子是因為經濟問題而被賣掉的,並且也有提供阿嬤新的住處。
日期:2024-01-24
老王過世時,有妻子阿芳、父母親2人、2位姐姐,其中父母親均拋棄繼承,老王的遺產由誰繼承?
日期:2024-01-17
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真的是對的嗎?華人在根深柢固的孝道倫理觀念下成長,但面對某些家庭案例,這句話或許成了無形的枷鎖。據悉,有一男子從小就混幫派、染毒癮,早已成了進出監獄的常客,如今老了染愛滋病又變成植物人,社會局卻要求由親戚扶養長大的兒女將他接回照顧,這樣合理嗎?法官在權衡之下做出判決了。
日期:2023-12-19
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日期:202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