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著名的a海運集團創辦人,該集團除海運以外,也跨足空運、倉儲及旅遊等,他與元配乙育有丙、丁、戊、己四名子女,與A女(二房)育有一子 B,乙與己先於甲死亡,A 成為甲的配偶,甲年事已高,他的集團事業已交由丙、丁、戊接班,B 為甲的幼子,熱愛航空,有機師的資格,亦持有 a 集團的股份,甲生前最疼愛 B,有意將集團總裁安排給 B。甲在就醫期間,在四位 a 集團重要人士見證下,書立遺囑,將遺產全部讓與給 B,並指定 B 為 a 集團的總裁,甲過世以後,丙與丁認為該遺囑係在甲意識不清醒下寫的,且該遺囑不符合法定要件,否認該遺囑的效力,並以優勢的持股將 B 逐出 a 的海運與空運事業,B 對外自立門戶,認為甲的遺囑有效,雙方的主張誰有理?
日期:2022-12-23
有很多人自知來日無多,為了規避遺產稅,都會想辦法減少自己的資產,由於夫妻間贈與不用贈與稅,因此常見許多人趕快將資產贈與給配偶,但這樣做會面臨哪些風險,有無避稅之道呢?
日期:2022-12-23
18歲以上的青年注意!雖然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案未達同意門檻,但是《民法》卻已經修正,把成年從20歲調降到18歲,並且自2023年上路實施。台北國稅局提醒,將牽動3大稅目,包含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及遺產稅的扣除額。
日期:2022-12-05
在承辦家事案件的過程中,親情常常會被擺在現實的檯面上,尤其在金錢之前,這彷彿是最不值錢的!但當看見爭奪到你死我活的場面時,卻又讓人感受到「親情」是最奢侈的東西。
日期:2022-12-04
「這些房子和建地都是爸生前,白紙黑字寫好要留給我兒子的,怎麼爸爸一走,大家就嚷著不算數,難道爸爸的房,還不能憑他自己意志決定要給誰嗎?」
日期:2022-08-10
保單具有人身保障功能,因此在課稅上有免稅優惠,但相對地,民眾想要透過保單節稅、傳承資產,也需注意不少眉角,規劃保單會涉及的稅務問題,包含遺產稅、贈與稅、所得稅及最低負稅制,以下整理常見的8種課稅情況,規劃時務必注意。
日期:2022-06-11
疼愛自己的外公去世讓小阮很傷心,但更傷心的是,媽媽養女身分,所遭受的家裡不公平對待。
日期:2022-05-25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
明賢母親早逝,由父親獨自養育姊弟 2 人直到成年,在姊姊結婚時,父親還給了姊姊一筆財產作為嫁妝。日前,明賢的父親逝世,才發現其生前已立有遺囑,內容寫明將其遺產全部由明賢繼承,至於姊姊因已得到一筆嫁妝,所以不得再繼承其遺產。可是明賢的姊姊認為,嫁妝是一般社會風俗慣例,而且是父親生前的贈與,與遺產繼承不同,因此堅持依法繼承其父的遺產,姊姊的請求合法嗎?
日期: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