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
物價漲幅已達多項稅制核課調整門檻,財政部指出,除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外,明年退職所得免稅額、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金額及6大扣除額也將調高,實際調整額度將在年底公告。
日期:2023-11-19
每天勤勤懇懇的工作,每到發薪日總會看到被扣了一些金額在勞、健保費用上。而被扣除的金額不但不懂得是如何計算外,也不懂得勞、健保級距的差異。其實,在繳交勞、健保費用上可分為2大部分:雇主支付與員工支付。而勞、健保費率不只隨著工資改變,2023年的勞保費率也有所調漲。想知道勞、健保投保級距費用如何計算?不妨就交給現有的公式套入計算,讓你輕鬆搞懂每月繳了多少勞、健保費用吧!
日期:2023-11-10
為保留適用舊制,避免房地合一稅,現在很多人用隔代繼承,老人家往生後,兒女拋棄繼承,直接由孫子女輩繼承。資深地政士提醒,隔代繼承除了兒女輩要有共識,孫子女也要有共識,如果只做一半,恐怕惹來大麻煩。
日期:2023-11-05
張三與陳芳芳在民國50年7月1日結婚,有張大明及張大昌二個兒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論是不動產或是股票、現金等財產,大部分都是用張三的名義取得,但張三不幸在民國112年3月1日因病過世,配偶陳芳芳如何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
日期:2023-10-05
最近有個朋友問我一個法律問題,案情是她舅舅上個月自殺了,她這個舅舅無配偶子女,死後留下一千多萬的債務。
日期:2023-10-02
台灣的人口已經連續3年負成長,很多已婚者不生小孩,即使「0到6歲國家養」,喊的震天價響,到頭來還是「生不如死」,年輕人依然故我不願意生小孩。
日期:2023-09-18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日期:2023-09-12
父親生前已經說好要把房子留給我,哥哥卻說女生嫁出去就不能分財產,這是合法的嗎?我竟然一塊錢都拿不到!
日期: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