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巴黎奧運落幕,台灣選手這次共奪得2金、5銅佳績,最後一批選手也在周二(8/13)返抵國門。賴總統指示比照東京奧運,派出三架F-16戰機伴飛,護送班機返國,並在領空施放熱焰彈,歡迎台灣英雄榮耀歸來。此外,此次摘金的「台灣拳后」林郁婷,去年因為國際拳擊協會(IBA)不當認定,遭取消拳擊世錦賽銅牌名次,未能獲得國光獎章的鼓勵。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他已請教育部擬定專案即刻恢復,並依規定發給林郁婷國光獎章及國光獎金90萬元。
日期:2024-08-13
白宮示警伊朗將於本周攻打以色列,而烏克蘭此時也跨境反攻俄羅斯戰,國際緊張情勢還不只這兩區,事實上,南海風暴也正在中、菲兩國測試底線中一步步點燃。菲律賓、美、加與澳洲4國,在8月7、8連兩日在南海首度進行海空聯合軍演;中國解放軍則同日在與菲國有主權爭議黃岩島附近戰鬥巡邏;但緊接著,菲國海岸防衛隊與越南海警司令部船艦9日破天荒在馬尼拉灣口聯合演習。
日期:2024-08-13
今周刊編按:台股已回補上周一(8/5)的跳空缺口,存股族最愛的ETF包括0056、00878、00919、00929都已漲回暴跌前的價位。週二(8/13)盤勢維持震盪整理,最高來到21866.63點、上漲約百點,午盤維持小跌格局。台北股市止跌訊號來了嗎?VIX指標告訴你後續偏漲偏跌?市況不好之下營收績優股應該怎麼找?
日期:2024-08-13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款項疑雲延燒,柯文哲親上火線直指是會計師端木正漏報誤報1817萬元,卻擅自將差額調節到時樂、尼奧、木可等3家公司,而端木正隨即也發布聲明,表示均按法規處理。媒體觀察家矢板明夫說,民眾黨這幾年的主要訴求是「反貪腐、護台灣」。他們主張國會應該有調查權,其目的是為了「查弊案」。「甚至去年和國民黨談藍白合時,還提出民眾黨主要負責監督政府。但是,連自己的選舉帳目都沒有辦法釐清楚的團隊,有能力監督政府嗎」?他也提到自己多次採訪過柯文哲,認為他頭腦清晰、表達能力強,是很有個人魅力的政治人物,但是並沒有弄清楚他的具體政治理念是什麼。「後來我看到了前總統李登輝曾對柯主席的評價,他說不要講他怎麼樣,他本身搖擺不定,沒有為台灣想要做什麼。」矢板明夫現在回想,覺得一針見血。
日期:2024-08-13
從8/2開始,大盤跌了2,800點,到8/9反彈了1,800點。現在大家最想知道的問題是:到底還會不會破底?我也不知道,畢竟我不是未來人。但假設最壞的情況發生了,萬一台股破底,什麼樣的股票要注意。第二部分,我們來探討破底的可能性高不高。
日期:2024-08-13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政治獻金風暴,神隱多日的他在週一(8/12)出面召開記者會,將大部分責任都推給會計師端木正但未致歉,直到當日晚間上黃國昌直播和自己臉書的文字中才終於認錯。「自己內心最難過的是犯了如此低級的錯,要向支持者道歉,讓他們那麼焦慮。」但在責任歸屬上,柯文哲仍指出,「我知道我沒有拿錢,本想說是我們被會計師汙錢,還是我們的財務部汙錢,還是兩個聯合起來汙錢,後來看到未登錄單據後就知道是怎麼回事」、「這件事是烏龍,不是汙錢」。而端木正週一晚間發出聲明盼司法給清白,形同打臉民眾黨的指控,柯文哲週二(13日)上午出門時被問到是否跟端木正對質,他表示「我們會找財務長(李文宗)跟他對質」、「直接叫律師告他!」
日期:2024-08-13
回到當年受困的地方:從打鐵寮到白石山人的一生有一些事是終身都不會忘記的!我參加捷兔卅幾年,唯一掉隊被困在山林中,深夜才被兔友救回,大約發生在2008年前後。那一次,捷兔年度特跑,從百吉國小附近起跑,我中午參加一個飯局,遲了三個小時才跑,在天黑後受困在山林中...
日期:2024-08-13
南投縣前縣長李朝卿任內利用發包莫拉克風災重建工程機會,與妻舅簡瑞祺向承包商收取回扣,被認定涉犯111罪,案經多年審理,已有17罪判刑16年6月定讞,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回扣88次、金額達530萬餘元,依81罪分別判刑5年6月至6年2月不等徒刑,累計刑期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日期:2024-08-13
上週大盤殺聲隆隆,但也迅速反彈,這時候就要看股票的體質有多好,有一個重點就是基本面狀況必須要好,正所謂「跌時重質」,殺下去的股票就不是拼什麼技術面、籌碼面,因為在空頭趨勢下,怎麼研究都沒用,這時候選擇基本面就變成比較可靠的策略。
日期:2024-08-13
遭遇職場霸凌,這樣做真是不可取!有名女子任職1家化工廠,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被主管否定工作表現,覺得在辦公室受到欺負,冒名購買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稀釋後擦在主管桌面,再以相同手法報復另一名同事,在下手前被抓包,女方雖被依傷害起訴,法院審理期間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最後判決不受理。其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建構不法侵害行為規範,亦即俗稱之職場霸凌防制責任。若雇主未對員工盡保護責任,員工可向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舉,主管機關調查屬實者,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事業單位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員工若因此身心受創,亦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1條、民法第184、185條規定,請求實施職場霸凌行為的主管、同事個人及雇主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期: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