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許多人都得面對一個人老去。近日有位男網友發文求問,透露住在附近的90歲鄰居阿嬤膝下無子,手足也已離世,平常需要幫忙或去醫院會找男網友協助,近來阿嬤想將畢生500多萬積蓄送給他,只希望自己過世後,原PO能在阿嬤忌日與清明節去祭拜,讓他猶豫到底該不該收下這筆意外之財?
日期:2022-12-20
據內政部2022第2季全台房價所得比數據,台灣民眾平均不吃不喝9年多才能買房,房貸負擔率更高達39.62%,等於購屋者有4成收入都拿來繳房貸。房價居高不下,有網友便問若是中老年才買房,是不是乾脆把房子登記在小孩名下?對此,網路一片倒認為「有房才能真防老」,而財稅專家則以松山某知名家族爭產案為例,論述想「老有尊嚴」應該怎麼做。
日期:2022-11-14
台灣已進入高齡社會,必須正視老人問題。老人面臨生活、醫療、安養等需求,都需要錢。窮苦的下流老人固然需要國家社會的保護,有錢的上流老人也要能自我保護,好好管理畢生累積的財富,小心黑道、白道及灰道都在留意誰是有錢的老人。老人若能善用信託制度,將部分財產移轉給忠心且專業的受託人管理,實有助於晚年身體安養與死後財產繼承!
日期:2022-08-03
美國政治家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曾說:「世事無常,只有死亡跟繳稅例外。」高資產人士該如何看待資產傳承呢?首先可以思考是,在「稅務面」,如何合規的降低或延緩稅負成本?除此之外,亦應思考在「非稅務面」上,如何預防家族紛爭?如何確保財富傳承之後,仍然能夠保全資產?
日期:2022-03-29
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年過50歲後,無論是繼承父母資產或是財產欲移轉給子女,建議可開始做相關規劃,提早試算做分配,可有效達到節稅,也能避免多位繼承者不必要的紛爭。關於資產贈與及財產繼承的範圍,包含不動產、動產和其他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車輛、股票、公債、信託權益、漁礦業權等,依財產項目不同,有各自的時價認定,例如不動產的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建物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日期:2021-06-29
【案例故事】花媽有繼承人(1)韓總、(2)阿邁。花媽過世時有遺產200萬,但花媽在過世前2年,有贈與200萬給阿邁。花媽的遺產是400萬(200萬+200萬),還是只有過世時的200萬呢?花媽的債權人可以向阿邁跟韓總討多少錢呢?國稅局又是以400萬課遺產稅?還是以200萬課遺產稅?阿邁拿到的贈與200萬,要不要分給韓總呢?
日期:2020-10-15
你可能會贈與房子、現金、儲蓄險保單…等等給子女,或是在身故後留下不少財產讓子女繼承。不過你可能沒想過:如果沒有好好做規畫,這個可能是培養子女不勞而獲的習性,這些財產會讓他們生活更幸福,還是會毀了他們的人生?
日期:2020-06-22
明明身上還有些老本,但就是想要攢下來給孩子,生怕他們往後受苦,索性就讓自己受苦,該花的不花,不該花的更不花,變成了孩子口中的吝嗇長輩。請對自己好一點,因為來日無多了...。
日期: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