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世界盃足球賽(2022 FIFA World Cup)20日在卡達(Qatar)如火如荼開幕,這場每四年要熬夜追一次的世足賽受到國際矚目,其中也不乏許多鐵粉的追星事蹟;一位球迷為了要見證足球巨星梅西(Lionel Messi)退休前的最後戰役,不惜辭掉高薪工作、花光積蓄只為飛到卡達看世足賽;另一位男子更是橫跨2000公里的距離,直奔卡達支持梅西,二人的熱血行為曝光後立即引發熱議。
日期:2022-11-22
在南韓影視圈有「國民爸爸」外號的資深演員鄭東煥,早在韓流席捲亞洲之初、2002年的超級熱門韓劇《冬季戀歌》,就飾演男主角裴勇俊的父親。20年後的今天,73歲的鄭東煥因在新加坡與南韓合拍電影《花路阿朱媽》中飾演的保全大叔一角,獲得第59屆電影金馬獎提名為最佳男配角,這也是戲齡40多年的鄭東煥,首次獲得海外的影展提名。如果最後得獎,他將成為金馬獎59年歷史上,第一位獲獎的南韓演員。
日期:2022-11-19
今天我們來討論一下壽險,因為在投資理財的過程中,規避風險是必要的,不只是投資上的風險,還有身體健康狀況也是一種風險,任何一種嚴重的疾病都很可能會造成你的收入中斷,或減少你每年可以投資的金額。
日期:2022-11-18
一八七二年十一月五日,有十五名女性因行使投票權遭捕,這群女中豪傑的領袖,名叫蘇珊。受到良好教育的她,擁有超越時代的性平觀念,一生奮力地衝撞父權體制。
日期:2022-11-16
22歲少年船長楊博宇出生自捕蟹船家,18歲起就跟著父親一起上船工作,上船至今已4年多。為什麼年紀輕輕就願意投入這一行,他少年老成地說擔憂漁業人力有斷層,「捕魚的人都高齡化,沒什麼年輕人願意接手,等到有一天老一輩的人退休了,難道臺灣人只能去吃養殖魚或進口海產嗎?」
日期:2022-11-14
二戰結束前夕,1945年(日本昭和20年)6月,當時年僅16歲的中村恒子,為了成為一名醫生,隻身一人從廣島的尾道市遠赴大阪。直到現在90歲,恒子醫生仍然一直從事精神科醫師的工作。恒子醫生原本每週上6天的整天班,從2017年8月開始,終於減少為一週只上4天班。身高148公分,體重不足40公斤的恒子醫生,個子嬌小,說出來的話,充滿了溫暖和深深的慈愛。病患聽了她的話,都找回了活下去的勇氣。就好像微弱、細小的搖曳燭光,再度回復為熾烈的火焰一般。不僅是患者,恒子醫生周遭的人看到她澹然工作的樣子,或是感受到她的溫暖個性,都因此獲得勇氣,打起了精神。身為採訪撰述者,我也是受到恒子醫生關照的其中一人。她的生活方式,用一句話來說,就是「恬淡慢活」。不精明、也不追求效率,總是專注於活在當下,而且絲毫沒有勉強自己的感覺。恒子醫生總是隨順自然的樣子,讓我們發現「原來可以這樣過日子」,「沒想到這樣的生活也很不錯」。怎麼做,才能夠像恒子醫生那樣恬淡慢活、「智慧處世」呢?接下來,請一起來了解她波瀾壯闊的人生經歷,和她的處世哲學。
日期:2022-11-08
南韓梨泰院踩踏事件震驚國際社會,截至11/1上午,死亡人數已達156人,超過300人受傷。外界質疑官方未盡力疏導人潮,南韓媒體更報導事發前民眾曾打11通電話報警求助,卻未獲積極處理。南韓警察廳11/2下令,管轄梨泰院的龍山警察署署長李任宰暫時停職。首爾市市長吳世勳召開記者會也為此次意外道歉,身淚俱下表示:「作為負責市民生命安全的市長,對這次事故有無限責任,在此向市民深表歉意」。南韓社會輿論除了追究責任,有不少影片引起民眾討論。一名警察獨自在意外現場疏散民眾,他不斷吶喊「有人死了、請你們幫幫忙」,試圖疏散人潮,事後接受訪問回憶起當天情況,也忍不住落淚。還有幸運獲救的女性受訪表示,自己成功獲救後,聽到救護人員說遺體在僵硬後有可能會無法放進棺木中,所以她就協助將大量倒臥在現場的屍體手腳併攏,影片惹哭不少南韓網友。當地商家目前狀況如何,也受到關注。一名在事發窄巷開店的老闆,帶著飯菜和水果替逝者祭祀的畫面,也讓網友們看了忍不住鼻酸。
日期:2022-11-03
英國在動搖國本的危機中,誕生最年輕、史上首位印度裔首相,蘇納克是英國「又老又青春」民主制度的產物,更是印度人掌控全球的最新里程碑。
日期:2022-11-02
編按:台灣社會對近代兩大政治事件的電影敘事,為何要經過漫長的三十三年才得以完成?經過這段時間的變化,電影人又有什麼樣的史觀?資深媒體人康文炳剖析《悲情城市》以及《流麻溝15號》兩部電影並分享看法。
日期:2022-11-02
編按: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去年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未其對電視台女記者性搜擾部分未做出懲戒,去年11月查案監委紀惠容提出案件上訴,懲戒法院於10/28二審廢棄原判決,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從懲戒法院判決書來看,懲戒法院110年度澄上字第3號判決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解釋《性騷擾防治法》:「綜合《性騷擾防治法》第1條第1項及第2條第2款規定,可知立法宗旨所揭示其保護之法益不限於「性」法益,尚包括人格尊嚴、免於恐懼不安之情境及一般正常生活之進行,而關於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之認定,應非僅著眼於性要求或性意涵等生理層面之意涵及社會歧視之意涵。」這是台灣法院第一件在理由中,3度提到CEDAW公約,最終並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的判決書,具有指標性意義。本文為律師賴芳玉於庭上提出之意見書。
日期: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