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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洩密共有133項結果
政治社會

「橘子」許芷瑜被爆是柯文哲帳房,奉命逃日本「保護身邊的錢」?不法利益111億僅查到210萬可判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越來越多金流破口浮現,檢廉追查後鎖定全案關鍵人物,綽號「橘子」的柯文哲貼身帳房許芷瑜,已經在8月底前奉柯之命緊急出境到日本,柯還交代「要保護好身邊的錢」,如遲不回台到案說明恐面臨通緝。此外,週刊也爆料一段對話,已認罪行賄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心腹朱亞虎,向柯文哲的大掌櫃李文宗說,「小沈(沈慶京)很小氣,7人210好了,感謝560」,李文宗也隨即回應「謝謝將軍」,這段過程被視為沈與柯從期約到收受賄賂的鐵證。熟悉政治案件的律師黃帝穎分析,法院裁定扣押圖利京華城不法利益111.7億元,百億圖利案只查獲收賄210萬,確實不成比例,但司法實務對收賄罪的認定,不需查獲全部不法利益,只查獲部分金錢,仍足以定罪。柯文哲前幕僚吳靜怡爆料許芷瑜家境富裕,是柯文哲個人相當依賴的對象,她也呼籲許芷瑜,「就好好回台灣接受調查吧!如果搞到被通緝就太不值得了。」針對鏡週刊關於許芷瑜的報導內容,台北地檢署表示,經查目前許芷瑜的涉案情節及於案件中的角色,仍待調查釐清,請外界勿恣意揣測。據了解,檢廉掌握到許芷瑜已出境至日本,仍透過多種管道聯繫。

日期:2024-10-08

政治社會

曝光「小沈1500沈慶京」涉洩密?多位記者遭傳喚!北檢:來源絕非來自檢廉調法院…究竟哪來的?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弊案遭到羈押禁見,日前包括「三立新聞」、「鏡週刊」、「菱傳媒」等多家媒體報導,柯文哲遭查扣的USB中有「小沈1500沈慶京」紀錄,台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洩密罪,週一(9/16)上午傳喚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到庭說明,庭訊約1個多小時結束。北檢指出,近日媒體報導的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地檢署、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請外界別再以臆測測、捕風捉影之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另外《鏡週刊》16日也發聲明證實,有兩名撰稿記者於上週四(12日)下午以證人身分應訊,並堅守媒體天職,保護消息來源,不但未透露爆料者身分,亦未交出手機,偵訊歷時一個半小時才結束。

日期:2024-09-16

科技

川普嗆賣中國的晶片來自台灣…非法陸資挖角高科技人才多嚴重?如何管制關鍵技術,看看美日怎麼做

美國總統大選辯論當中,民主黨總統候選人賀錦麗(Kamala Harris)指控共和黨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執政時「把美國晶片賣給中國」,變相促使中國軍事現代化,川普則反嗆「這些晶片來自台灣」。關注半導體產業的科技專家許美華指出,「但這句話還真的很難反駁」,台灣確實一直在賣尖端晶片給中國,或嚴格來說,台灣一直在幫中國製造尖端晶片。這些尖端晶片的使用包括軍事用途,台灣政府應該做出強而有力的禁止政策。筆名「翁達瑞」的旅美學者陳時奮則是認為,川普「講的是外行話」,賀錦麗的說法貼近事實,雖然出口到中國的高階晶片在台灣製造,但台灣只是晶片代工廠,無權決定最終成品的銷售,「中國能否買到國防用途的高階晶片,決定權在美國政府」。曾於2018、2022提案修訂相關敏感科技保護修法的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他已經在週四(9/12)行文給行政院和相關單位,要求今年應儘速依法公布第二波台灣國家關鍵核心技術,回應美國盟友關切,並不是像他們所想像的那樣。不過多位財經專家和立委受訪時都坦言,每次要立法或是要進行管制時,台灣業界的壓力很大,台灣要跟進美國之前對中國半導體的各種嚴格禁令有實務上難度。

日期:2024-09-13

政治社會

柯文哲收押會按慣例黨紀處分開除?民眾黨千字文挺到底:醫師生涯救人無數,一生清譽不容抹黑踐踏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圖利京華城容積案,台北地方法院週四(9/5)下午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對此,民眾黨發聲明指出,台北市都發局在蔣萬安市長任內,曾發布新聞稿,說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本次法官如何認定柯文哲「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裁定如何服眾?!民眾黨也痛批法官諭單憑揣測就入人於罪,扣柯文哲以「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之罪名,已對司法之嚴謹與公正性,構成嚴峻挑戰。對於民眾黨中評會是否會討論柯文哲是否循往例開除黨籍,或有處分等相關問題,李偉華晚間手機未接、簡訊未回。民眾黨幹部指出,明天(9/6)會有黨內的擴大會議,會再討論看看。

日期:2024-09-05

政治社會

柯文哲收押禁見前「預錄17秒影片曝光」!溫情喊話對小草們說了什麼?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於週四(9/5)下午5點16分,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除了民眾黨火速發表聲明,柯文哲也透過影片向小草們溫情喊話:「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其實你們照顧好自己,就是對我最好的幫忙。」

日期:2024-09-05

政治社會

柯文哲羈押庭結束、換彭振聲上場,收押與否何時確認?500小草聚集北檢,黃珊珊發起連署書訴求為何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京華城案遭檢方聲押禁見,北院週日(9/1)上午8點半召開限閱庭,晚間8點開始柯文哲羈押庭,晚間10:59結束,11:15換彭振聲進入法庭,待兩人訊問完畢才會諭知結果,估計最快週一(9/2)凌晨裁定是否羈押或是交保。北檢特別開設神祕的「端股」,過去15年僅5次設立,此次為第6度,將由多名檢察官共同辦案,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與專辦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林俊言及檢察官郭建鈺聯手調查。柯文哲所聘請的律師,是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及律師陸正義,彭振聲的辯護律師則是律師陳守煌、李岳洋與黃品淞。「北檢天下第一組」端股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與林俊言聯手,對上王牌律師團、不少位都出身前任檢察官,未來檢辯攻防的對決之戰將十分激烈。而立委黃珊珊則是在怒轟北檢喊偵查不公開,但「700萬和170萬,消息來源才不明,各種獨家假消息,是縱容放話,還是想未審先判?羅織入罪?」並宣佈發動連署,要求程序正義、司法要公平!隨著時間越晚,北檢外的小草們已近500人,高喊「司法要公平,程序要正義」,警方嚴陣以待,立委黃國昌、黃珊珊也都到現場等候結果。

日期:2024-09-01

政治社會

民眾黨控柯文哲案檢洩密帶風向:羅織罪名其心可議…惹火北檢速發5聲明反擊,還原訊問過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目前遭聲押禁見,但在案件偵辦過程中,陸續傳出有不明金流700萬、手尾錢等消息,民眾黨怒控台北地檢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密,還拿A案問B案、C案,羅織罪名其心可議。對此,北檢也火速發布5點聲明,強調民眾黨指控根本「與事實不符」,檢方絕無踰越偵查必要範圍的情事。

日期:2024-09-01

政治社會

退役中校開軍用直升機「叛逃中國」!他拍影片投降解放軍…8人涉「共諜案」最重判13年

高院今天審結共諜案,航特部中校謝孟書被教唆陰謀駕駛「CH-47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至大陸地區,軍人陸駿方拍攝心戰影片表願意投降中共,謝男等人最重被判13年,可上訴。

日期:2024-08-22

政治社會

徐巧芯大姑夫妻劉向婕、杜秉澄涉詐、借帳戶洗錢2700萬,4人遭起訴!徐巧芯也挨告案件偵辦中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涉嫌幫助詐欺集團洗錢,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友人林于倫都矢口否認犯行,杜秉澄更在法庭上自爆是徐巧芯的親戚,指控徐巧芯的涉潛艦、內線的案,引起社會關注,徐巧芯還因此遭告發洩密。台北地檢署今(17)天依詐欺、洗錢等罪起訴劉向婕、杜秉澄、林于倫和劉向婕的助理四人,徐巧芯被告案件另行偵查。

日期:2024-07-17

政治社會

鄭文燦律師提抗告高院駁回「不准再抗告」!從1200萬交保到至少被關2個月,他發這則LINE成關鍵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