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爆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是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改以12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再開羈押庭後,由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日期:2024-07-11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被爆出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7/6被桃檢聲押,獲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今早10點法院重開羈押庭,法官最後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高院日前指出,桃院沒有說明如何排除逃亡、串證、滅證可能的依據,相關共犯或證人與鄭文燦之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的可能,有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發回原審法院。全案發回後,桃院周二(7/9)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鄭文燦全程雙唇緊抿,走進法院,歷經4小時檢辯攻防,法官仍裁定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過保金提高至1200萬元,而承辦檢察官亦再次當庭提出抗告。
日期:2024-07-09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涉貪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國民黨週一(8日)再開記者會質疑與鄭文燦相關的其他案件,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指控前總統蔡英文的小英之友會、賴清德總統的信賴之友會幹部與鄭文燦市府的郭姓局處首長,在鄭文燦擔任市長期間,加入購地集團共同炒作土地。對此,家族被凌濤指涉購地的桃園市議員李宗豪受訪指出,自鄭文燦被調查的消息出來後,國民黨就開始亂放消息,只要跟鄭文燦認識的人,國民黨就要潑髒水、抹黑,從以前宇昌案到現在,都是先抹黑再說。而鄭文燦疑涉犯貪汙罪,日前經偵訊後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8日高等法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院重裁。
日期:2024-07-08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的土地開發案中收賄,昨晚遭桃園檢調帶回偵訊,檢察官訊後認為鄭犯嫌重大,諭知其身分轉為被告後,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禁見;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是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陳嘉義,陳過去擔任公訴檢察官期間,曾揭發檢察長關說認罪協商案,後來導致時任檢察長彭坤業下台。
日期:2024-07-07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貪!根據媒體掌握消息,鄭文燦涉及貪污罪,週五(7/5)突遭桃園地檢署帶走,漏夜偵訊後被聲押禁見,消息曝光震驚各界。
日期:2024-07-06
今周刊編按:詐騙數億逃亡加拿大的網紅「貴婦奈奈」男友父親、台大醫院婦產科前名醫黃立雄,因欠稅7000多萬元,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列為「欠稅大戶」,因拒提出清償計畫,士林分署上月核發「禁奢命令」,禁止他每月消費不准超過2.4萬、搭高鐵、計程車,到四星級飯店消費等豪奢行為,行政執行署自7/1起發出獎勵公告。另外,財政部也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已故股市聞人黃任中家族「穩坐」重大欠稅案件名單多年,合計欠稅近新台幣33.7億元。其餘則是環亞大飯店積欠逾21億元、松竹皇宮大酒店積欠11億元、紅頂酒家欠稅10億元。
日期:2024-07-01
「父母養我小,我養父母老。」照顧父母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但若是在孩子從小就「缺席」,甚至是對家人長期有暴力、辱罵情事的父母,長大後還得盡扶養的義務嗎?日前有一紙判決指出,一名父親長年酗酒不工作,甚至會對家人暴力相向,偷錢、恫嚇、放火……無一不做,法官審酌後認為情節重大,並直言若強令子女等負擔該男的扶養義務,明顯有失公平。
日期:2024-05-08
你報稅了嗎?隨著納稅季來臨,民眾在扶養親屬實務上容易出現「重複申報」的案例。高雄國稅局提醒,家人之間若同時、輪流照顧扶養直系尊親屬,各納稅義務人可透過協議,由其中一人申報扶養親屬免稅額,除可調和納稅義務人最適稅負,又能避免紛爭。
日期:2024-05-05
5月綜合所得稅開徵,許多人若對所得稅法規定不了解,又不知節稅之道,往往導致申報錯誤、荷包失血。報稅有哪些眉角要留意?如何才能最省錢納稅?2024報稅時間自113年4月26日8時起,開放使用憑證及查詢碼下載所得資料;5月1日~5月31日開放線上申報上傳;113年5月1日~6月11日開放附件上傳。今年綜所稅申報,除了特別扣除額外,還有一般扣除額可以扣除,又分為大家常聽到的「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2選1,究竟選哪個比較有利?自2023年1月1日起,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也就是說,2005年出生的人,年滿18歲可以選擇單獨申報。會計師提醒民眾,不要以為自己所得低就不報稅,這樣反而有可能錯過退稅的空間;此外第一次申報的「報稅小白」,應先釐清申報觀念,避免誤踩報稅地雷。
日期: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