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京華城容積弊案越演越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裁定羈押禁見,週五(8/30)上午被送往看守所。據了解,沈慶京羈押禁見的原因在於,是檢廉上門時,家人說他不在家,卻被發現竟躲在大樓逃生梯,當下沈慶京說,正準備出門並前往公司,因而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至於應曉薇部分,北院認為她有收受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款項,加上收款時間,與她以市議員身分,陸續為京華城提出陳情案,時間吻合。且京華城容積案訴求於2022年11月1日通過,應曉薇於同月密集收到4500萬,時間點吻合,可以認為檢察官已釋明這是賄賂的後酬給予。台北地院認為,應曉薇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至29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日期:2024-08-30
今周刊編按: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有重大發展!檢廉為查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容積率至840%的法律依據,是否有違背法令,涉及圖利罪,今早前往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搜索。辦案人員上午6點20分抵柯文哲住家樓下,按鈴卻沒人回答,7點25分三輛滿載辦案人員的公務車又駛離,直到7點35分才又開回來、柯家開門才順利入屋。預計在搜索結束後,依被告身分傳喚柯文哲到案,廉政署訊後將移送柯文哲至台北地檢署複訊,北檢不排除對柯採取強制處分。檢調自週三開始大動作搜索京華城創辦人「威京小沈」沈慶京等人住所,以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辦公室等多處,釐清京華城案的陳情、聯繫過程。台北地方法院週四晚間開庭,率先裁定應曉薇、吳順民羈押禁見,最後訊問沈慶京,庭訊約2小時結束,裁定沈慶京羈押禁見,可抗告。
日期:2024-08-30
屏東縣議長國民黨籍周典論涉違法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屏檢調查,議長周典論涉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亮源,以每份連署書500元對價,要兩人搜集連署書,且向「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屏檢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屏東地院今年7月審結,今下午兩點半一審屏東地院宣判,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判處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日期:2024-08-27
海基會原董事長鄭文燦因涉案被羈押並請辭後,致使董事長一職出缺逾10天,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周四(7/18)在例行記者會中宣布,即日起委請海基會副董事長許勝雄代理董事長職務。梁文傑進一步指出,後續人事作業程序,將依相關程序辦理。
日期:2024-07-18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爆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是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改以12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再開羈押庭後,由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日期:2024-07-11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被爆出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7/6被桃檢聲押,獲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今早10點法院重開羈押庭,法官最後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高院日前指出,桃院沒有說明如何排除逃亡、串證、滅證可能的依據,相關共犯或證人與鄭文燦之間,是否尚有聯絡本案案情的可能,有理由不備的違誤,因此發回原審法院。全案發回後,桃院周二(7/9)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鄭文燦全程雙唇緊抿,走進法院,歷經4小時檢辯攻防,法官仍裁定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過保金提高至1200萬元,而承辦檢察官亦再次當庭提出抗告。
日期:2024-07-09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涉貪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國民黨週一(8日)再開記者會質疑與鄭文燦相關的其他案件,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指控前總統蔡英文的小英之友會、賴清德總統的信賴之友會幹部與鄭文燦市府的郭姓局處首長,在鄭文燦擔任市長期間,加入購地集團共同炒作土地。對此,家族被凌濤指涉購地的桃園市議員李宗豪受訪指出,自鄭文燦被調查的消息出來後,國民黨就開始亂放消息,只要跟鄭文燦認識的人,國民黨就要潑髒水、抹黑,從以前宇昌案到現在,都是先抹黑再說。而鄭文燦疑涉犯貪汙罪,日前經偵訊後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8日高等法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院重裁。
日期:2024-07-08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的土地開發案中收賄,昨晚遭桃園檢調帶回偵訊,檢察官訊後認為鄭犯嫌重大,諭知其身分轉為被告後,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禁見;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是桃園地檢署肅貪組檢察官陳嘉義,陳過去擔任公訴檢察官期間,曾揭發檢察長關說認罪協商案,後來導致時任檢察長彭坤業下台。
日期:2024-07-07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驚傳涉貪!根據媒體掌握消息,鄭文燦涉及貪污罪,週五(7/5)突遭桃園地檢署帶走,漏夜偵訊後被聲押禁見,消息曝光震驚各界。
日期:2024-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