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見明天
熱門: 房價 遺產稅 fed 00919 美元

法律問題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法律問題共有112項結果
房地產

兒子去上海工作娶了大陸媳婦,回國卻車禍走了...這樣遺產要分給她嗎?在台灣,繼承人是陸配怎麼算?

元亨5年前經公司指派到位於上海的子公司,擔任經理的工作,當時莉貞是元亨的秘書,莉貞聰明能幹又非常體貼,兩人很快便墜入愛河,隨後在3年前結婚。2年前元亨因職務調動返回台北工作,但莉貞則在婚後跳槽到上海另一家外商公司上班。然天有不測風雲,元亨在前幾天因車禍身亡,兩人未有子女,元亨的父母都健在,目前定居在高雄,元亨遺有現金新臺幣200萬元,還有1棟座落於台北市價值新臺幣3,000萬元的A屋,請問莉貞如何繼承元亨的財產?若婚後元亨與莉貞即返台居住於A屋,莉貞繼承的權利會不會有所不同?

日期:2022-10-01

房地產

一次不幫弟弟還卡債,竟導致祖產被賣、兄弟鬩牆!一個法拍屋啟示:遇上軟爛親人,再怎麼幫都是為難

「我半年多前買的法拍屋,現在還可以聲請點交嗎?」住在臺中的陳大哥,早在一週前就預約好時間,想來公司諮詢法拍屋後續點交的問題。

日期:2022-08-10

理財

爸媽需要照顧時不見人影,死後就跑出來爭產...3兄妹為遺產撕破臉啟示:孝順的孩子活該倒楣嗎?

說起家事案件,肯定是在所有的案件類型裡面最麻煩的一種,因為雖然說律師在處理案件時,大約有1/3的時間是在安撫當事人的情緒,但是在家事案件裡,則會擴大到大約有2/3的時間是在處理當事人的情緒,從老公對她有多差勁,到爸爸分財產如何的不公平,每一個家事案件的背後常常都有一個讓人不愉快的故事。

日期:2022-06-23

房地產

中古屋驗屋不過拒付尾款,屋主竟寄存證信函說我不付錢就是違約?律師的看法是...

買房子是許多人一輩子的大事,很多人怕買到有瑕疵的房屋(例如漏水,關於買到漏水屋怎麼辦,可以參考我的這篇文章【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我該打官司、上法院嗎?不動產律師傳授SOP:交屋後房子漏水的4處理順序】)。

日期:2022-06-11

房地產

一個不定期租約,不知道害哭多少房東...租屋內行人才懂的事:為什麼請神容易送神難?

雖然比起百萬起跳的房地買賣,幾萬塊的租屋真的算是小錢,但有趣的是,我最常收到的私訊很少買賣,反而是針對租約提出的各類問題。今天要講的是一個我聽到的奇妙案例。

日期:2022-06-01

情感關係

2個孝女的戰爭:母親高齡退化,手足為扶養費告上法庭「照顧父母如何毀了一家人」

在律師執業的生涯裡面,最常遇到的應該就是車禍、家事跟借錢的案件了吧,如果律師沒有被問過這三種案件,那這個律師就可能是假的……XD。而且就算沒處理過,只要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也幾乎都被問過這三種類型的法律問題:

日期:2022-05-16

稅制

3兄妹協議把爸爸留下的房給媽媽,不拋棄繼承可以嗎?律師帶你了解:關於分割遺產4情況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

話題人物

執業九年唯一案件 李秉宏花三倍力氣「摸透」盲律師打贏RCA 弱勢的力量發光

52年前來台設廠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因為讓員工喝受汙染的地下水,且廠房空氣、工作中所接觸的溶劑含有劇毒,有上百名員工罹癌、死去,被害人求償27億。最高法院2018年判死亡與部分罹病的262人獲賠5億1000餘萬元確定,且奇異公司也須賠償,但另外有246人部分廢棄、發回。高院週五(3/11)更一審判其中24人(一軍)獲賠5470萬元,最高院判24人部分確定,但222人再廢棄發回更審。現場數十名RCA員工聽聞判決,高興大聲歡呼,「RCA工人,我們贏了!」(原文刊登時間2015/4/23,更新時間2022/3/11)

日期:2022-03-11

科技

為什麼大家都在瘋元宇宙─元宇宙熱潮帶來的法律啟示

《當代法律》為今年1月份新創刊的法學雜誌,以每月10日出刊的月刊服務讀者。《當代法律》有別於其他傳統的法學雜誌,提供企業經營者及政府官員最即時並且深入分析的法學實務應用資訊。「當代法律」,刊如其名,創刊的宗旨是緊扣當代最新社會動態,將對應法律議題的演繹及發展脈絡,以平易近人風貌進行詮釋與呈現,使法律專業得以突破既有法律人思維框架,讓關心法律變遷與影響的有志之士,能交互激盪,進而深化、共鳴,引領並促進各界對法意識之覺醒與尊重,以達法治國之臻境。本文獲《當代法律》授權轉載。

日期:2022-01-18

房地產

漏水、壁癌、鋼筋外露...屋況有瑕疵,押在買賣合約上就能免責?律師:關鍵是你跟「誰」買

最近房屋交易火熱,買賣房屋糾紛的諮詢大量增加,我幾乎每天都會接到全台各自無論是賣方或是買方,各種關於房屋買賣的問題。其中,關於最常見的瑕疵擔保責任漏水問題,可以參考我的文章「買到漏水屋該怎麼辦?我該打官司、上法院嗎?」、另外關於雙方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可以嗎?也可以參考我之前寫的這篇:「買房合約註明「現況交屋」,發現漏水、壁癌就都沒辦法向屋主請求賠償是真的嗎?律師這樣說」。今天,我想談一個,不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很喜歡問我的問題:房屋瑕疵擔保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日期: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