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總部有一套精密的員工績效評估制度,但聽說你們台灣勞基法在解僱員工時,必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請問這二者應該如何調適?」一位外商人資長問我這個問題。
日期:2022-11-16
一八七二年十一月五日,有十五名女性因行使投票權遭捕,這群女中豪傑的領袖,名叫蘇珊。受到良好教育的她,擁有超越時代的性平觀念,一生奮力地衝撞父權體制。
日期:2022-11-16
從台灣起家的咖啡連鎖業者「85度C」,近日遭澳洲政府重罰475,200澳元(折合新台幣約977萬),其以實習培訓為名義,剝削受雇的8名台灣留學生,罰金為FWO歷來案件第五高。
日期:2022-11-10
時間回到2014年,當年猛打以大巨蛋為首的五大弊案,讓柯文哲2014年高票當選台北市長,如今將卸任在即,大巨蛋案日前的法院判決及南韓梨泰院死傷事故讓外界聯想到公安問題,當年的選舉利器,多數有記憶的選民如今怎麼看呢?
日期:2022-11-10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日前在學術研討會上指出,黨產會成立至今所做的行政處分應歸還給國家的不當黨產,若以金錢計算超過830億元。黨產會至今收回黨產,其實進展十分緩慢,當轉型正義議題進入法律領域後,就會有救濟問題,在台灣法官判決「牛步化」通案前提下,國民黨與其附隨組織以訟待變,實際追討回的財產卻十分有限。
日期:2022-11-04
民眾黨蔡壁如日前因論文案請辭立委,其不分區職缺由新光集團第三代吳欣盈遞補,吳欣盈今天(2日)在大法官張瓊文監誓下宣誓就職。吳欣盈表示,她將在國際競爭力、女權保障、銀髮經濟三方面提出相關法案,同時她也將辭去新光醫院董事一職。
日期:2022-11-02
編按: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去年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未其對電視台女記者性搜擾部分未做出懲戒,去年11月查案監委紀惠容提出案件上訴,懲戒法院於10/28二審廢棄原判決,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從懲戒法院判決書來看,懲戒法院110年度澄上字第3號判決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解釋《性騷擾防治法》:「綜合《性騷擾防治法》第1條第1項及第2條第2款規定,可知立法宗旨所揭示其保護之法益不限於「性」法益,尚包括人格尊嚴、免於恐懼不安之情境及一般正常生活之進行,而關於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之認定,應非僅著眼於性要求或性意涵等生理層面之意涵及社會歧視之意涵。」這是台灣法院第一件在理由中,3度提到CEDAW公約,最終並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的判決書,具有指標性意義。本文為律師賴芳玉於庭上提出之意見書。
日期:2022-10-31
「近兩年來,公司因為疫情關係,讓很多同仁居家工作,遠距辦公,但也衍生了不少員工在上班時間進行私人事務、買賣股票甚至洩漏營業秘密的行為,老闆非常生氣,要求公司資安部門在裝設軟體,遠端監控員工上班時間網路使用情形,側錄其從事私人事務甚至違反公司規定、洩密等行為,這樣子監控員工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嗎?」一位公司人資長詢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2-10-27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階段,確診者投票權益受到關注,中選會及疫情指揮中心日前拍板,確診者、居家隔離者不能參與投票,外界關注台灣為何不能比照日、韓方式讓確診者投票。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國內法律對於不在籍投票等制度缺乏規範,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仍於法無據。陳朝建表示,依公職選罷法第17條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其中「另有規定」,指的是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工作地投票所投票,其餘選舉人均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至於國內大考可以設置特別考場,但選舉投票依現行公職選罷法,選舉人須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並未有特設投票所制度,與大考中心得設特別考場,有顯著差異。陳朝建表示,投票為公民的法定權利,至確診者的投票權利,與2300萬全體國民、1930萬的選舉人及30萬選務人員的健康權利,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等規定併同考量。如經指揮中心評估調整防疫政策,中選會自當配合指揮中心政策持續滾動檢討選務防疫措施。中選會補充說明,即使是實施過「延長時段分流投票」的國家,除部分正面評價外,仍有不小的檢討聲浪。以今年上半年度實施過的韓國為例,便有最終仍和混合投票無異、投票隊伍難以消化、開票作業延後等混亂情形。若我國欲實施類似辦法,仍有相關法律與實務等問題,還是須併同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的規定予以考量。
日期:2022-10-26
路透25日獨家報導,澳洲法院文件與公司紀錄顯示,一位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前美軍飛官兼飛行教官在澳洲被捕,並面臨引渡至美國。
日期: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