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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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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國民法官將審「殺同事」案最快3月開庭 「日薪3千、公假+全薪」但被選上卻落跑下場曝光

2023年元旦起只要符合遴選資格,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國民法官」,即將被選上成為全台灣第一批的6位「國民法官們」,將審理首宗位於台中業務員砍殺同事的重大刑案。這些法官在參審案件時,公司必須給予公假並支薪,而且還可以日領3000元的薪水。到底什麼是國民法官?遴選的條件又是如何?被選上了能不能拒絕呢?

日期:2023-01-13

政治社會

民法下修!18歲也可擔任公司發起人 首場說明會2/9登場 站穩創業腳步

為了接軌世界主要國家立法例,以及促進青少年獨立自主發展,今(112)年度民法將成人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年滿18歲即可擔任公司發起人及董事等職務。經發局將於2月9日起陸續推出相關課程,手把手釐清公司的設立型態、細節以及注意事項,歡迎有志參與公司經營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日期:2023-01-11

職場

過年想多賺紅包錢?月薪36K「這4天」上班,單日可領近2千…發薪日遇連假怎辦,勞動局這麼說

下周五(1/20)就要過農曆春節了,許多人都想趁這時候好好休息,不過也有人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需要上班。根據勞基法規定,除夕至初三為國定假日,因此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若這4天遇到勞工例假或休息日,勞雇雙方就要協商補假,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出勤工資就要加倍發。

日期:2023-01-11

稅制

財富傳承的節稅方式6整理》會計師:多利用3「免稅技巧」,多數家庭幾乎課不到遺產稅和贈與稅

目前遺贈稅已由單一稅率 10%調整為累進稅率,最高 20%。財富傳承給子女時,務必善用分年贈與的免稅額和婚嫁贈與的 100 萬元免稅額度。

日期:2023-01-05

教育

100萬對夫妻離婚原因曝光:10年婚姻敗給4天不洗碗,所有的離開,都是蓄謀已久

中國的離婚率逐年攀升,這一趨勢在幾個大城市尤為明顯,尤其經歷新冠肺炎疫情,夫妻在家相處時間拉長,讓中國離婚現象雪上加霜,各地的離婚潮明顯可見。根據中國早前揭露的數據統計,全中國離婚案中,73.4%是老婆要離婚,為什麼會這樣呢?一起來瞭解現代女性在婚姻中有哪些隱忍與不滿......本文獲微信公眾號:李月亮(bymooneye)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2020/4/14,更新時間為2022/12/31)

日期:2022-12-31

政治社會

法律白話文運動 每年三千人參與重大刑案審判 司法新篇章 國民法官上路後的四大挑戰

《國民法官法》於二○二三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司法院為此已舉辦上百場模擬法庭「熱身」,從模擬法庭的經驗中,司法院與各方專家也歸納出制度實施後將面臨的四大挑戰。

日期:2022-12-28

生活消費

2023元旦新制上路》今天起18歲就是成人,可做這些事!國民法官也將踏入法庭...8大重點一次看

大家即將和2022年告別,邁向2023新的一年,自元旦起有許多新制需要特別注意,除了勞工新制、交通法規之外,滿18歲就視同成年人也將正式上路,到底有哪些與生活相關的新規定呢?這次今周刊整理相關新制懶人包,提供民眾參考。

日期:2022-12-26

個人成長

不止博客來阿姨…月薪62萬銀行執總「被離職」提告卻輸…勞資專家解析:僱傭、承攬哪不一樣

博客來書店昨日由律師陳又新揭露,一名不識字的清潔阿姨在博客來工作20多年正常上下班打卡,被解僱卻沒有退休金,博客來疑似是「假承攬真僱傭」,引爆社會輿論,除了勞動部要介入調查外,統一超也緊急調離總經理職務,博客來也發聲明表示不會解僱阿姨,會將其轉清潔公司僱傭。事實上不止底層人員面對勞動關係時很弱勢,也曾有一位銀行執行副總,月薪62萬,在職10年內共領取2億多元的優渥薪資,但2016年度考績遭評為乙等,2017年10月底被銀行主動解除契約,門禁卡和公務郵件都遭封鎖,憤而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但台北地院認為雙方是委任契約關係,非僱傭關係,判決敗訴。到底僱傭、委任、承攬契約,哪裡不一樣,聽聽勞資專家周海威怎麼說...。(原文刊載於2019/5/22,更新時間為2022/12/24)

日期:2022-12-24

理財

偏愛幼子行不行?從長榮集團創辦人的繼承糾紛看豪門爭產攻防:大老闆的遺囑為何總能引起軒然大波

甲為著名的a海運集團創辦人,該集團除海運以外,也跨足空運、倉儲及旅遊等,他與元配乙育有丙、丁、戊、己四名子女,與A女(二房)育有一子 B,乙與己先於甲死亡,A 成為甲的配偶,甲年事已高,他的集團事業已交由丙、丁、戊接班,B 為甲的幼子,熱愛航空,有機師的資格,亦持有 a 集團的股份,甲生前最疼愛 B,有意將集團總裁安排給 B。甲在就醫期間,在四位 a 集團重要人士見證下,書立遺囑,將遺產全部讓與給 B,並指定 B 為 a 集團的總裁,甲過世以後,丙與丁認為該遺囑係在甲意識不清醒下寫的,且該遺囑不符合法定要件,否認該遺囑的效力,並以優勢的持股將 B 逐出 a 的海運與空運事業,B 對外自立門戶,認為甲的遺囑有效,雙方的主張誰有理?

日期:2022-12-23

房地產

租房大哉問:房東沒通知我就開門進租屋處,身為租客我可以以「侵害隱私權」要賠償嗎?

當房東未經房客同意擅自進入房客住處時,房客之隱私可能遭房東無故侵入之行為受害,而可請求損害賠償。其所涉及法規或侵害之法益也至少包括《刑法》第306條的「無故侵入住宅罪」,以及《民法》第195條的「侵害他人隱私權」。

日期: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