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行政院今(13)日通過法務部等14部會擬具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本次修法以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為主,一併修正相關法案,以強化青年權益保障。未來不分男女只要滿18歲即可結婚,也可以獨立租屋、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等。因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施行日期暫定為112年1月1日。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18歲公民權已是國人高度共識,修憲的提議也正在進行;目前全世界已有110餘個國家採18歲成年制,近年來也有為數眾多的學者、民間團體、學生代表主張下修成年年齡到18歲,這次修法是回應民意。《今周刊》關心青年與社會發展,長期推動民法成年下修18歲,如今行政院也已拍板定案。修法前後有哪些不同?實際造成哪些影響?以下懶人包原文帶讀者看懂差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來不論是辦手機、辦學貸、開戶,都無須請家長陪同辦理,18歲就等同於成年!法務部正準備推動《民法》修正案,將完全責任的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現已送行政院,待院會審查通過,將與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程序。但民法下修18歲到底差別在哪?修正的必要性、能行使的權力又差在哪?用12張圖表一次說明白。
日期:2020-07-16
「現在的香港人,正在用肉身告訴台灣,獨裁的中國不可信任;而過去,也有許多前輩,承擔生命的危險,甚至犧牲的可能,為今日的台大、今日的台灣打開了民主自由的空間。」台大新生書院的開學典禮當中,一個清瘦身材的大男孩站在講臺上,不疾不徐地吐露出這段論述。他是台大學生會會長凃峻清,一席引述香港反送中的致詞,讓他一炮而紅。勇於發聲的他,不只打算用說的,凃峻清還要用行動,替青年世代找回那消失的公民權。
日期:2019-10-18
從辦手機、辦學貸、開銀行帳戶、保旅遊平安險,這些現實生活中最簡單不過的日常瑣事,20歲以下的年輕人卻什麼都不能做,都得要通過父母同意、同行才能做!這看似荒謬,卻是90年前就訂定的《民法》所規範的。事實上,台灣《民法》以20歲作為成年的規定,早已不合時宜,甚至在法規的潛移默化當中,讓台灣青年慢慢成了「媽寶」!
日期: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