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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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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智冠、榮剛換股案生效,與網銀續爭董事席次!網銀董座「無意爭取經營權、搶也搶不贏」

「我就看能不能持有(更多智冠股權)、改變一些現況。」今年一月初,網銀國際董事長蕭政豪接受《今周刊》專訪時,表明了大量買進智冠股票,希望增加董事席次的計畫。不過在週二(1/30),智冠與榮剛換股正式生效後,公司派籌碼的大幅提升,讓網銀的計畫難度漸增。

日期:2024-01-31

理財

揚智遭爆技轉中資震驚業界 董座急召股臨會駁斥「不符事實」!揭露旗下子公司內部糾紛

IC 設計業者揚智 (3041-TW) 今 (29) 日召開股臨會,針對媒體報導技轉中資一事,董事長梁厚誼表示,該篇有諸多不符事實內容,寰宇智芯為揚智旗下子公司,在進行技轉一事皆依照法規流程,但目前因與寰宇全球有民事訴訟進行中,不便評論。

日期:2024-01-30

科技

揪智冠整合點數卡沒共識 網銀:得不到認同只好拿更多席次 獨家還原網銀、智冠談判破局現場

去年底,智冠宣布與榮剛換股合作,被視為對大股東網銀國際的宣戰。網銀國際董事長蕭政豪接受獨家專訪,說明雙方交惡經過,而智冠也針對種種說法有所回應。

日期:2024-01-10

政治社會

前員工盜賣客戶股票海撈30億潛逃出境,理律怒告國泰世華求償10億!為何法官判事務所敗訴?

國內知名的律師事務所理律法律事務所,2003年間爆發前員工劉偉杰盜領案件。當時理律接受客戶美商新帝公司委託,管理公司名下的聯電股票12萬餘張。但劉偉杰竟然私下盜賣股票,得款30.9億元,最後潛逃出境,至今仍下落不明。理律認賠給客戶後,轉向國泰世華銀行求償10億元。一二審、更一審均判決理律敗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理律敗訴確定。

日期:2023-12-20

生活消費

YouTube也要抓寄生帳號!「非同住禁用」台灣受影響?Google這樣說...為何就是不訂閱Premium?

繼影音串流平台Netflix出手抓「寄生帳號」後,Google旗下YouTube也將跟進。許多人喜歡在網頁安裝擴充程式來阻擋廣告,像是「Adblock」、「AdGuard」等等;然而,這幾個月來,YouTube開始阻擋這些使用廣告攔截器的用戶觀看影片,如果不想看廣告,就得付費訂閱YouTube Premium。

日期:2023-11-21

生活消費

病危女嗆「活著出院告醫師」,他嘆:救人一命卻收傳票...從活菩薩到罪犯,台灣為何被告率世界第一

醫護人才逐漸流失,人力缺口也讓醫護負擔越來越重,醫療糾紛事件更是屢見不鮮。其實台灣醫師已成為「犯罪率」極高的高風險行業,為什麼台灣醫師犯罪率特別高?因為技術、醫療品質特別差?還是另有原因?胸腔科醫師蘇一峰分享,一名病危女病患質疑主治醫師的判斷,揚言「若我活著出病房一定要告他」,甚至揚言聯絡媒體公開此事,讓蘇一峰無奈嘆:「醫護救人一命得到法院傳票一張」。

日期:2023-11-02

理財

妻子瞞著丈夫用他名義借錢,最後沒錢還讓債主找上門,丈夫有清償責任嗎?律師這樣說

李太太向他人借錢做生意,因為李先生的債信好,所以在未告知李先生的情形下,以李先生的名義向他人借錢,債務到期時,李太太無法還錢,債權人找李先生要錢,李先生要不要負清償責任?

日期:2023-11-01

理財

債主打來催債,才知家人簽本票又欠上百萬...遇上無底洞家人,律師10忠告:死一人好過死一家

呂律師您好,家人長年沈迷於地下期貨,六七年前爆發一次,已幫忙償還上百萬。最近又有債權人打電話來說有張本票已到期要求償還,才知道家人又積欠上百萬元,現在家人居住的老家由這位家人部份持分,她要求地契拿出來抵押,更甚至說要再去賭一筆大的,另外又是親情勒索。先生已經不打算幫忙,雖然已經不住在老家,但很怕債權人上門討債,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呢?是不是只要我們不亂簽名,不做擔保就可以保障自己了呢?

日期:2023-10-24

金融

存摺裡莫名多出一筆錢,擅自花掉其實不會構成侵占罪?律師提醒:匯錯帳號對方又不還,你該這樣做

前陣子澳洲有一名女子,有一天存摺突然多了1,050萬澳幣,在男朋友的蠱惑下,覺得這筆錢是中樂透得來的,開始把這筆錢大花特花,但實際上這筆錢是一家比特幣公司匯錯的款項,該公司在找到女子之後,多次打電話給女子請求把錢還回來,但女子都認為那些電話是詐騙集團打來的,公司氣的告上法院,最後女子被判處209天監禁、18個月的社區矯正,及200小時無償社區勞動。假設這件事情發生在台灣,在台灣也會被判刑嗎?會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日期:2023-10-13

政治社會

35名死囚「想避死」,用連身條款要求釋憲…「兩個字」判決出爐!要不要槍決?法務部說話了

35名死刑犯主張更二審上訴最高法院後,都由同一法官審理,以致被判死,質疑最高法院分案實施要點俗稱的「連身條款」違憲,聲請解釋,憲法法庭今判條文合憲。憲法法庭僅認為法官於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審判,刑事訴訟法未明文規定,2年內應修法明定法官迴避事由。(今周刊編按:法務部表示,38位死刑犯均另有以其他事由聲請憲法訴訟,仍在進行中,依法無從執行死刑。)

日期: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