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上該揭露多少資訊,行政法院與內政部見解不同,為求全國一致但維護隱私,全民應在下次換發身分證之前凝聚共識。
日期:2022-06-15
編按:作者小車是一位文科出身的七年級平凡上班族,存股資歷9年。用獨創的「金融股543規律」及持股配置,買在低點、迅速累積股票張數,持有兆豐金(2886)、玉山金(2884)、華南金(2880)、合庫金(5880)、0056等...4年內讓資產成長近40%,年領20萬股息!
日期:2022-06-10
一名陳姓男子換發身分證請求不刊出配偶及父母姓名,法官判准。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今天說,身分證格式是經戶籍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全國應一致,不能接受判決結果,支持戶所上訴。
日期:2022-06-08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恐嚇及拍攝私密照,法院一審裁定限制檢閱證據資料,林秉樞及他的辯護律師不服提抗告,二審認定,原審未說明限制閱卷標準,且影響律師為林秉樞有效辯護權利,將原裁定撤銷。這讓高嘉瑜無法接受,她今(7)天透過律師李永裕表達嚴正抗議,重話抨擊法院「對被害人殘酷到不可思議」。
日期:2022-06-07
陸軍花東防衛司令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被控不當支用演習加菜金2880元,最高法院依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韓豫平希望最高檢察署能明察此案,敦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花蓮高分檢認為,法院在事實認定上有錯誤,為兼顧利益權衡原則,檢方高層開會討論後,決定近期替韓豫平聲請再審救濟,全案有望「起死回生」,法院若認為再審之聲請合法且有理由,就會開啟重新審判的大門,韓豫平有機會洗刷清白。韓豫平今(4/7)由季麟連等3位退役上將陪同,攜帶許歷農等15位退役上將連署陳情書,以及關心韓豫平的榮民眷、人權團體約40餘人聲援下,由律師陪同前往最高檢察署遞交非常上訴書聲請狀,韓豫平等人還在最高檢察署大門口一起唱了黃埔校歌。15名連署上將名單包括許歷農、黃幸強、陳廷寵、伍世文、夏瀛洲、苗永慶、陳鎮湘、金恩慶、費鴻波、謝建東、季麟連、沈國禎、曾金陵、彭進明、戴伯特等人。檢察總長江惠民曾公開表示,本案「情輕法重」,罪責及處罰不相對應,有尋求法律救濟必要,因此邀集花蓮高分檢、國防部開會,研討軍方加菜金定義、使用範圍、軍眷定位及救濟管道。最高檢、花蓮高分檢亦於日前分別向花蓮地檢署調閱本案卷宗,研議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的可行性,檢方高層開會討論後,決定近期替韓豫平聲請再審救濟。(原文刊載於2022/3/11,更新時間為2022/4/7)
日期:2022-04-07
甲因開車超速,被監理機關 A 開罰四張罰單,金額共計 1 萬 8,000元,甲逾期未繳納,A 將甲移送 B 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甲的名下只有一棟房屋,市價值 250 萬元,並無其他財產。B 多次催請甲繳納罰款,甲均置之不理。B 即將甲的房屋查封拍賣,由 C 得標,標價為135 萬元,並辦理移轉登記。甲被命令限期搬離,甲主張並未收到任何通知,就被限期搬離,且他只欠 1 萬 8,000 元,拍賣房屋不合比例原則,B 主張所有的查封、拍賣通知都由同居的甲母親乙簽收,然乙並不識字,甲也很少回家,故都不知情,雙方何者有理?
日期:2022-03-24
國安私菸案中,六名輪班出勤駕駛皆因「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之行為,遭一審法院重判,其餘訂購私菸軍官卻無罪。這項判決遭法界人士認定不符比例原則,並質疑《貪污治罪條例》刑度已不合時宜。
日期:2022-03-23
人才,是決定國家競爭力優劣的關鍵。但從大學、公部門、國營事業董監事,台灣泛公部門的人事進用制度,處處存在著僵化規定,嚴重降低專業人士為政府服務的意願。
日期:2022-02-09
2021/12/24 17:06更新:針對懲戒法院認定,石木欽數次與翁茂鍾會面或球敘,以及在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等行為,無積極事證可認違失部分,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指出,社會所期待的法官,乃以高於一般公務員之品格操守自我要求,以具體行動避免公務及私人生活中違法不當或外觀疑似違法不當的行為。監察院聲明稿強調,「本件判決是臺灣司法風紀重要的里程碑,判決負有確立司法人員交友分際之使命,以維護司法尊嚴,贏得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將詳細檢視判決理由,作為是否上訴之參據。」-------------------2021/12/24 15:40更新:關於懲戒法院判決結果,石木欽發出聲明指出,「本人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無不當行為;且其餘餐敘、球聚及監察院指控本人未迴避之部分,均無證據證明本人有違反任何規定,所以就此『不付懲戒』。據此,監察院對本人的指控及主張本案件沒有時效適用,且明顯不實。」至於石木欽以兒子名義買賣股票,遭法院認定違失行為,石木欽反駁指出,「顯然將本人兒子於2015年、2016年在集中市場賣出聯亞股票之個人行為,當作本人之行為,本人對此深表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
日期:2021-12-24
反萊豬公投引發國人關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安法》),衛福部食藥署除要求豬肉及加工廠製品清楚標示產地,並祭出最高新台幣四百萬元的重罰。今年三月,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提案修法,主張比照日、韓,「標示不實」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提高至五百萬元,以達嚇阻作用。
日期: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