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民法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提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和2名出軌人夫質疑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3/24宣判,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限制有責配偶訴請離婚,原則上合憲,但重大事由時間持續過長導致個案過苛則牴觸憲法,須2年內修法。對此,法務部表示,對於憲法法庭判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原則合憲,法務部肯定憲法法庭維護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之用心。至於判決另認為個案過苛而部分違憲一事,法務部也予以尊重,並將依照判決意旨,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積極研議妥為修法。至於婦團則認為,此事已爭議多年,對大法官釋憲角度不意外,符合國際人權準則,但希望配套須做足,要注意未來是否有人鑽漏洞,故意犯下民法第1052條來訴請離婚,如故意外遇、意圖殺害配偶等,不可放任有責配偶,一定要約束。
日期:2023-04-03
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週五(3/17)決議4月電價平均漲幅為11%,其中住宅每月用電量700度、小商家1500度以下不調整,住宅用電701度至1000度以及小商店1501度至3000度調漲3%,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調整10%、小商店3001度以上調整5%。估計本次調漲,整體93%、1231萬戶住宅用戶不受影響。其他產業用電部分,整體產業用戶平均調幅約14.2%。其中高壓及特高壓產業用電大戶調漲17%;產業低壓以內需、微中型企業為主,電價調漲10%。另外,為減緩用電衰退產業衝擊及照顧產業弱勢,產業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以上者之產業調幅減半。另外,農漁業電價、學校(含幼兒園至大專院校)電價不調整。
日期:2023-03-17
如何防堵黑金進入政治,成為二○二二年九合一大選後的論戰,民進黨拋出《選罷法》增訂「黑金槍毒」前科不得參選修法,方向正確,但細節卻須謹慎思考。
日期:2022-12-14
「我們公司總部有一套精密的員工績效評估制度,但聽說你們台灣勞基法在解僱員工時,必須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請問這二者應該如何調適?」一位外商人資長問我這個問題。
日期:2022-11-16
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階段,確診者投票權益受到關注,中選會及疫情指揮中心日前拍板,確診者、居家隔離者不能參與投票,外界關注台灣為何不能比照日、韓方式讓確診者投票。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國內法律對於不在籍投票等制度缺乏規範,不在籍投票或特設投票所,仍於法無據。陳朝建表示,依公職選罷法第17條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其中「另有規定」,指的是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工作地投票所投票,其餘選舉人均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至於國內大考可以設置特別考場,但選舉投票依現行公職選罷法,選舉人須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並未有特設投票所制度,與大考中心得設特別考場,有顯著差異。陳朝建表示,投票為公民的法定權利,至確診者的投票權利,與2300萬全體國民、1930萬的選舉人及30萬選務人員的健康權利,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等規定併同考量。如經指揮中心評估調整防疫政策,中選會自當配合指揮中心政策持續滾動檢討選務防疫措施。中選會補充說明,即使是實施過「延長時段分流投票」的國家,除部分正面評價外,仍有不小的檢討聲浪。以今年上半年度實施過的韓國為例,便有最終仍和混合投票無異、投票隊伍難以消化、開票作業延後等混亂情形。若我國欲實施類似辦法,仍有相關法律與實務等問題,還是須併同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的規定予以考量。
日期:2022-10-26
去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決議將氣候變遷納入基本人權,也就是說,獲得乾淨、健康和永續環境是一項基本人權。國家人權委員會日前舉辦二○二二環境權與公民參與論壇,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胡斯公約委員會前主席Jonas Ebbesson 線上分享國際經驗,希望台灣也能實踐《奧爾胡斯公約》精神,確保永續發展與人權立國。
日期:2022-09-23
日本最快本周宣布進一步放寬國境,包括可能取消入境人數限制與個人旅行禁令,意即允許自由行,反觀台灣入境檢疫依舊嚴格,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3+4),雖然後4天調整為「1人1室」,但前3天依舊是「自宅1人1戶」或「防疫旅宿」,對比其他國家管制仍屬嚴格。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周四(9/15)表示,「0+7」實施日程,等疫情達高峰明顯下降後才會實施,10月份有機會,但月初就開放的可能性比較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周二(9/13)表示,台灣策略也差不多跟日本一樣一步步穩健開放,也會進一步恢復其他互惠免簽國家,包括日本。他說,目前BA.5疫情還在上升,本周很關鍵,9月下旬是否達高峰也是觀察重點之一,不過指揮中心會規劃邊境解封事宜,包括討論機場篩檢取消後的替代方案,以及未來入境總量管制數量和自主防疫調整,還有恢復互惠國免簽、旅行團開放入境居檢等。王必勝也提到,為了怕排擠台灣醫療量能,會等疫情高點往下翻轉後,才會大幅開放,「但不會等到明年農曆春節那麼久,希望9月下旬到10月初能有些進展,要看現實狀況。
日期:2022-09-15
由國家人權委員會主辦的2022環境權與公民參與論壇,今年以《環境永續 人權無距》為題,並請到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奧爾胡斯公約遵守委員會前主席Jonas Ebbesson線上參與,分享國際經驗。Jonas Ebbesson表示,就算遇到疫情或經濟衰退,各國對人權的支持也不應打折。
日期:2022-08-25
台大週二上午11點召開記者會,針對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爭議做出定奪,台大審定會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若當事人不服裁定,可向教育部申訴,或提訴願或必要法律訴訟,台大會依照相關辦法規定,辦理後續行政流程。而余正煌的律師在下午2時開記者會表示,余正煌對於台大認定他沒有抄襲深表欣慰,清白不證自明,余正煌名譽遭受網友誹謗,以及林智堅侵害著作權等部分,會在適當時間提告以維護權益。林智堅則在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一開口就是直呼自己非常無辜、實在是受害者!林智堅說,他有人證、有物證,但是台大卻不接受,讓他認為這個指控傷害太大。林智堅說,「回到學校是為了充電,在學習過程也非常珍惜,論文過程也非常謝謝老師給予相關指導,但是遺憾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我不把資料借給他、在2月1日將初稿給余先生,就沒有這些事情,所以我很難理解台大學倫會做出這樣取消我碩士資格的審定,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的(碩士)資格卻被取消。坦白說,被取消不會影響我做為市長的工作,但對於我人格的抹煞,我的清白,是很大的影響」。林智堅強調「我自己研究是2014年的選舉,民調是我提供的,如果我晚交論文就說我抄襲余先生,這個是沒辦法說服我或說服大家的說法,我提供了物證人證,都沒辦法得到台大的採納,我很期待台大學倫會把這件事情說清楚」。林智堅說,「其實自己不清楚陳明通老師是先給了才告訴我,或者是問了我才給,後悔也來不及了,我心裡難過的是,怎麼可以顛倒是非到這種程度,為什麼要讓政治介入學倫,有這麼急嗎?有兩個月的時間可以好好審定,為何要加速?」至於為什麼3度缺席學倫會,今天才發信表示願出席?林智堅表示,請律師寄了信到台大去,表示說這個禮拜四,8/11下午去陳述意見是否方便。一開始不去,是因為當時蘇宏達院長作為召集人,在這件事情上已未審先判,有偏頗定見,透過律師希望他迴避,但他並未有這樣的打算,準備「一路幹到底」,因此決定出席,捍衛自己的清白。林智堅說,很訝異今天一早還在另一個記者會,卻聽到台大要開記者會,讓他一頭霧水,「你說有沒有被突襲的感覺?當然有,因為信昨天才寄出去,今早就大動作開記者會。」對於國民黨及市議員參選人紛紛要求他退選,未來是否有「換堅」的可能?林智堅表示,他參與1次議員選舉和2次市長選舉,在政治攻防上都非常嚴峻,過去也有很多不實指控,對手抹黑攻擊,有時候真的是百口莫辯,「沒有做過的事情你要去證明,才是最困難的」,對手隨意潑髒水,他要花更多精力來找到相關檔案。林智堅直言,「有沒有這個學位對於我參選市長並沒有影響」,過去8年新竹市長任內,新竹市民學歷比他高的比比皆是,政見、政績才是王道,不論對手現在所提出的,對他來說,捍衛自身清白和服務桃園市民的初衷並沒有改變。對於台大決議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林智堅已清楚說明,他的論文形成在前,余正煌的論文在後,也把他的硬碟,包括往返的電子郵件清楚地公布,也可以上網查詢。鄭文燦說,學術的專業判斷,應該歸於學術的專業判斷,不同的看法應該讓它完整的呈現,這個部分由林智堅以及競選總部的團隊去說明。
日期: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