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時間10月7日凌晨,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向以色列發射近4千枚火箭彈,造成近千平民死亡、數千平民受傷。這是自1948年、近50年來,以巴最嚴重軍事危機。事件發生後,名作家范疇在臉書發文指出,台灣注意,前方熊出沒!
日期:2023-10-09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日期:2023-09-07
編按:曾以律師娘之名協助許多主婦創業的林靜如,在陪伴父親走過人生最後那段路後,才深刻體認到:多數人總在老後遇到突發狀況,驚覺自己沒有做好財產規劃,於是必須面臨生活上的問題或困境;又或者忘了為自己最後的尊嚴與自主意志做好安排,讓後人為了自己身後事產生嫌隙。透過分享這些年在律師事務所聽聞的各類人生故事,並邀請律師從法律觀點出發,給予讀者財產規劃與傳承上的說明、建議及剖析,期望大家明白事前安排的重要,讓自己與家人在遇到無法預期的意外來臨時,可以從容安然的面對未來人生。
日期:2023-08-11
汽機車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今(6/30)日罰鍰上限將加重提高到6000元外,若是導致行人受傷、死亡將分別吊扣駕照1年,以及吊銷駕照並處7200元~3萬6000元罰鍰。此外,據交通部數據顯示,4月份行人死亡人數不減反增,經分析部分事故多是行人因闖紅燈、過馬路低頭滑手機造成;因此新法上路也將會對行人「阻礙交通」等行為,列入重點取締。
日期:2023-06-30
為洗刷「行人地獄」之惡名,立法院院會週五(4/14)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包括重新放寬民眾可檢舉項目: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違規臨停,同時新增橋樑、快速道路等禁止臨停地點。此外,修法也擴大未禮讓行人適用範圍,將未劃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叉路口也納入,並大幅提高不禮讓行人之罰鍰金額,未來駕駛位於交叉路口、行人穿越道遇行人未停讓,罰鍰上限將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陽明交大榮譽退休教授張新立對此表示,台灣交通環境最大問題還是在於缺乏人行道,且「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除進行相關修法之外,也應從交通的教育、工程、執法面(3E),以及監理、宣導面集中力量改善,並由地方政府設立示範區一段時間後,讓大眾知道正確的行為,並培養守法的習慣。
日期:2023-04-14
擁有更多金錢,或許真的可以買得到快樂!《Psychological And Cognitive Sciences》研究指稱,隨著年收入開始超過100,000美元(約307萬台幣),個人的幸福感就會開始穩步上升,且不會有停滯的現象。研究也強調,在「財富自由」前越不感到幸福的人群,獲得財富後的幸福感將比常人更高。
日期:2023-03-24
民眾都關心自身退休權益,規劃退休生活也已成趨勢,其中勞工退休後以勞保老年給付為最常見的保障。近期卻有一名男子以最高薪資級距繳交勞保費24年,只差半年滿55歲,沒想到他因病猝逝,家屬原以為可以拿到勞保給付,但勞保局說依規定拒賠,讓家屬無法接受。實際上根據勞保局請領勞保年金規定,要請領一次老年給付有兩項條件:一是年滿50歲、投保年資滿25年,二是年滿55歲、投保年資滿15年。勞保局桃園辦事處則回應,請領勞保年金須符合勞保條例58條規定,申請給付「要符合年滿50歲、投保年資25年」,或是「年滿55歲、投保年資15年以上」才可以。以該個案來說,他在52歲時離職退保,因病猝逝時也非加保期間,加上投保未滿25年、年齡未滿55歲,因此無法請領勞保金給付。
日期:2023-03-21
國內新冠疫情平穩,指揮中心日前公布自3/20起,由現行「5+n」改為「0+n」,取消強制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也就是未來輕症免通報也免隔離。不少民眾關心,新制上路後防疫險還賠不賠?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週五(3/10)表示,3/20以後,輕症患者不屬於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患者,恐怕也會影響保險理賠。產險公會也緊急召開常務理事會,並發布新聞稿表示,「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也就是說,自3月20日起,新冠輕症確診者,無法申請防疫險理賠。產險公會表示,按防疫保險商品契約條款約定,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者,保險公司依約給付確診保險金。因指揮中心已於今日對外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將於3月20日調整,於臨床條件中載明「發燒(≥38°C)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且須符合檢驗條件後,始為確定病例。由於新定義未包括輕症,是以新冠輕症已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確定病例,而不屬法定傳染病之範疇,爰自112年3月20日起,若經診斷屬輕症者,依前述疾管署規範,不再認定屬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依約不予理賠。
日期: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