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1歲孩童「剴剴」遭保母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藍委紛紛提案修法加重虐童刑責。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刑法》加重虐童刑責條文,對於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或是因而致人於死、致重傷者等,依各項規定加重其刑至2分之1。
日期:2024-07-16
台北市爆發幼兒園重大性平案件,有20多名孩童受害,由於案件橫跨前市長柯文哲和現任市長蔣萬安,讓國民黨和民眾黨紛紛跳出來澄清。民進黨週二召開記者會,攤開案件時間軸痛批藍白在北市執政時多次行政怠惰、無作為,才會讓狼師有機會一再犯案、讓受害人數擴大。對此,國民黨則是表示,台北市政府是在2022年第一次接獲通報,「市長為柯文哲」,綠營是在利用兒少及家長的痛當作政治鬥爭籌碼,並且宣示未來修法方向,只要有重大違法就不得擔任兒福及教保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督導教育局的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則表示,當年年中已經離職。
日期:2024-07-16
「新青安貸款」方案原為政府協助青年成家的立意良善政策,但浮現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問題,政府6/27起誓言開抓,如今首波稽查結果出爐!財政部周二(7/16)公布,據各銀行初步清查結果共有1502案涉及違規,其中涉出租情事計1332件、人頭戶計170件。據規定,這些申貸戶若經查違規屬實,將被重新從嚴核定貸款條件,首先貸款成數將從8成降至7成;其次,貸款年限會從40年降至最低20年;最後,貸款利率將一口氣從1.775%拉升至2.5%,比一般房貸利率樓地板價2.185%還高出1.5碼。此外,對於6/27後已簽下切結書的新申貸戶,財政部也宣示,未來新申貸戶若有轉租行為,將自違規事實發生日起終止利息補貼,也收回已發補貼,並同樣會重新從嚴核定貸款條件,例如貸款成數8成、貸款年限40年、寬限期5年等優惠都會被取消。
日期:2024-07-16
2024年2月29日,基隆市一名警專40期、年僅24歲的年輕員警蘇昱鴻當晚在派出所值班台值勤,卻遭到一輛貨車衝撞當場死亡;事後,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因公殉職」,警政署卻認為未達「因公殉職」的標準,最終被判定為「因公死亡」,引發警界譁然。據了解,以此次事件來看,「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撫恤金額差異高達726萬,究竟兩者要如何判定,高層判定標準相當嚴苛,對此,基隆市長謝國樑也表示嚴正抗議,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家屬爭取權益。2024-07-15 16:41更新:針對外界質疑,警政署稍早做出回應,警政署表示,先前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經「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後,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對於此案,警政署表示,案經該局於113年6月再次函報,刻由本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警政署強調,本案尚在審查階段,將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儘速召開審議會議,全力協助蘇員遺族爭取最優撫卹。
日期:2024-07-15
北市某幼兒園爆出園長兒子涉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甚至拍下逾600支不雅影片,在不少家長人心惶惶,也讓網路上的民意憤慨不已,希望修改法規、公布黑心幼兒園名單。早前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已廢止幼兒園許可,犯案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也連帶重罰。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有關外界質疑本案蔣市府並未第一時間處理,教育局長湯志民嚴正聲明,絕非事實,請有心人士切勿混淆視聽,竹篙裝菜刀。教育局長湯志民嚴正指出,蔣萬安市長上任後,112年7月接獲通報,在立即調查確認、處以停職、撤銷設立許可,並裁處終身不得任職,相關處理延宕的指控與事實完全背離。至於社會局則表示,對於近日多家媒體報導有關幼兒園性侵案件,質疑該幼兒園負責人另營托嬰中心的轉手是否「借殼上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目前警察局、社會局和教育局一定是聯合稽查,強力介入,不讓園長有任何可以借殼上市的空間;社會局除了主動提供檢方資訊、一一與家屬保持聯絡、加強稽查確保孩子安全,也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希望訂定對負責人身分的限制,從源頭降低疑慮。
日期:2024-07-15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2022年身為園長兒子的一名男教師,涉嫌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甚至拍下超過600支不雅影片,檢警還另外接獲至少20名女童家長報案。但在這長達1年調查期間,該名加害的狼師並未停職,市長蔣萬安今震怒表示,已廢止幼兒園許可,不僅犯案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沒有即時把犯案人停職、沒即時通報,也連帶重罰。不過立委接獲爆料,該名幼兒園似乎在今年5月立案,企圖「借殼再營業」非常誇張。
日期:2024-07-13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交通新制6/30上路,8項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導致交通亂象頻傳,民眾在網路連署「恢復法治」提案,已有超過5千人附議;對此交通部針對「臨停空間、保護生命優先」做出回應。
日期:2024-07-11
單身女性千千父母均在早年過世,從小由哥哥嫂嫂扶養長大,不料成年後哥哥也車禍身亡。千千看報導發現,許多單身人士死後財產被充公,若要避免這個情況,可以怎麼做?她能把遺產分給嫂嫂和姪子嗎?
日期:2024-07-10
為增進行人安全,行政院今年啟動4年4百億元計畫,改善易肇事路口,為何民眾仍無感?臨停空間不足、行人路口改善進度慢,以及地方政府執行有難處,都是待解問題。
日期:202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