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1429)時間是二○二○年十一月五日,據本刊掌握訊息,當日下午三點零五分,一封電子郵件從台北市政府副祕書長辦公室發出,收件對象是元大人壽投資部,信件主旨:「貴公司與台北市政府林育鴻副祕書長等人就北投區軟橋段88、91、93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訪談時間(約一小時)再度更新」。
日期:2024-05-08
配合國家長期人才策略發展,台大新設全英語教學的「國際政經學院」已獲教育部核定,今在徐州路校區舉行揭牌典禮,預計2025 年秋季展開招生。即將卸任的總統蔡英文也特別回母校參加典禮分享求學趣事,也期許政經學院為國家和企業培育更多跨領域的優秀人才。
日期:2024-05-07
台鐵雖每2年檢討票價,但已凍漲近29年,下半年將討論合理化方案,是公司化後挑戰之一,預計提出3項方案,長程台北到高雄自強號可漲301至376元,漲幅35.62%至44.52%,屆時北高自強號票價恐逼近高鐵。台鐵將依去年成本數據研議最終版本。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將於6日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台鐵票價與準點率進行專案報告。
日期:2024-05-05
國道客運運價逾17年未漲,考量CPI及各項成本上漲、業者營運艱困,交通費率審議會在4月12日決議短程「四排座」基本運價每延人公里漲幅不超過5%、長途「三排座」基本運價每延人公里漲幅不超過19.5%。公路局3日宣布,交通部同意國道客運調整票價,但以補助方式降低漲幅;其中短程以TPASS月票全數補貼,月票價格不變,非使用TPASS旅客,調漲漲幅將由政府補貼三分之二。
日期:2024-05-04
台北市前市長長柯文哲在任內,將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率從392%提高為840%,遭質疑圖利財團,北檢將柯列他字案被告。民進黨籍前立委高嘉瑜發文,直指解套容積率的關鍵角色包含前監委劉德勳、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更批「財團拿刀叉吃人肉,柯文哲市府還幫忙端盤子。」不僅前綠委如此質疑,國民黨籍市議員游淑慧也認為,京華城第一次拿到容積大禮包,是從392%到560%,是由劉德勳啟動調查並糾正郝市府,柯市府接著順勢而為,讓京華城拿到第一個禮包。
日期:2024-05-02
國際燃料價格因俄烏戰爭等因素波動,台電吸收燃料漲幅,擔任通膨巨浪的「消波塊」角色,但也致虧損嚴重。行政院長陳建仁周四(5/2)於院會拍板「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將撥補台電新台幣1000億元。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日前支持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提案,藍委更喊修《電業法》,要讓電價調整須經立法院同意,也因經濟部「不甩」藍白電價凍漲提案,揚言要「凍結」經濟部預算。陳揆對於在野黨電價凍漲提案直言「深表遺憾」。他強調,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經濟部長王美花則受訪表示,國會理性問政、行政部門努力做事,是不分黨派且為國人所樂見的。王美花表示,一如基本工資審議,電價由電價費率審議會機制做決定,這樣是比較好的方式。她向在野黨黨團喊話,若能通過該筆預算,才能讓電價調幅不會那麼大,盼立法院支持該預算,讓台電財務更穩健。
日期:2024-05-02
5月綜合所得稅開徵,許多人若對所得稅法規定不了解,又不知節稅之道,往往導致申報錯誤、荷包失血。報稅有哪些眉角要留意?如何才能最省錢納稅?2024報稅時間自113年4月26日8時起,開放使用憑證及查詢碼下載所得資料;5月1日~5月31日開放線上申報上傳;113年5月1日~6月11日開放附件上傳。今年綜所稅申報,除了特別扣除額外,還有一般扣除額可以扣除,又分為大家常聽到的「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2選1,究竟選哪個比較有利?自2023年1月1日起,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也就是說,2005年出生的人,年滿18歲可以選擇單獨申報。會計師提醒民眾,不要以為自己所得低就不報稅,這樣反而有可能錯過退稅的空間;此外第一次申報的「報稅小白」,應先釐清申報觀念,避免誤踩報稅地雷。
日期:2024-04-30
「士林海光」公辦都更案週三 (4/17)舉行簽約典禮,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及漢皇開發董事長孫正乾共同出席,本案預計投資15億元,未來漢皇分回可售金額約30億。同時,漢皇將捐贈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區民活動中心等公益設施供民眾使用。
日期:2024-04-17
為了讓小孩進明星學校,許多父母不惜搬家,或是再買一間學區房。住商機構彙整實價資料,觀察明星國小周邊房價表現,以北市大安區金華國小學區宅最高價,成交平均單價122.6萬元,最平易近人的區域是北投區,也有3家國小進榜,最低5字頭即可入住。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分析,大安區機能俱全,轄內名校襯托,房價高居不下;北投屬於蛋白區,能以親民價入住明星學區,CP值相當高。
日期:2024-04-16
今周刊編按:立法院週二(4/16)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為能加速建置人行安全串聯路網,以保障安全、無礙及可連續通行的行人權益。條文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設備,應以書面通知該管理機關、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在規定期限完成該設施改善、遷移或拆除,期限不得少於3個月。若未依期限改善,將按次處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日期: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