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四所私立高中職從「專案輔導學校」名單中解除,暫時擺脫退場危機;但走出錢關只是第一步,若無長遠轉型經營計畫,仍可能再陷「專輔循環」。
日期:2024-07-17
憲法法庭10日召開國會國會職權行使法修法暫時處分案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詢問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黃答辯書主張質詢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這陳述在他看來「以問答問」,並問反質詢定義,但因時間來不及,黃並沒回應。黃國昌昨提出補充答辯書,並大酸昔日多位綠委曾嗆官員不能反質詢,他今(16日)表示,根本不存在「以問答問」問題,並強調質詢概念從過去至今,從沒人懷疑過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反質詢概念怎會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日期:2024-07-16
中共20屆三中全會週一(7/15)於北京舉辦,為期4天的會議將在7/18週四閉幕,刊載中共施政理論的《求是》雜誌週二(7/16)刊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文章《必須堅持自信自立》,習近平提出堅持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但不可照抄照搬、食洋不化!
日期:2024-07-16
曾任總統府秘書長及國安會秘書長的民進黨大老邱義仁認為,中國對台灣的法律戰手法愈來愈細膩,目的除了反制美國對台灣的支持,也有從俄烏戰爭獲得的教訓。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為例,俄方始終稱之為「特別軍事行動」,儘管這明白就是赤裸裸的武力侵略。邱義仁指出,從中國近期在國際社會上的一連串動作,以及其海警船經常逗留我方領海之外來看,北京都在營造一種國際氣氛,就是哪一天真的武力侵台時,就可以宣稱這是中國內部事務,因此排除國際社會介入的可能性,國人對此不可不慎。
日期:2024-07-16
日頭赤炎炎!天氣持續高溫悶熱,一般人走在路上都快要中暑了,更何況是小朋友。有網友目擊1名小女孩,赤腳在高溫的柏油路上行走,一旁有名婦人牽著她,令人揪心的的是,小女孩沿路不斷哭著說:「媽媽好燙」,但婦人依舊不理,拉著她催促著她趕快回家。目擊網友一路跟隨這對母女,期間試圖跟媽媽溝通,但這名婦人卻說「去報警啊」,網友只好報警並上傳兩段影片。對此,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獲報後,已派社工協助女童就醫治療腳底部份灼傷。後續將依訪視狀況及案家現況,進行整體評估。
日期:2024-07-15
租屋族關心的租屋電費新制議題,內政部指出已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並在周一(7/15)起正式上路。內政部提醒民眾,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都將全面適用新制規定,已簽訂的舊約則不會溯及適用,但如果經過租賃雙方同意,仍然可以重新約定適用新制。內政部說明,租屋電費新制是要使租屋電費的收取更加合理公平,並減少超收電費的爭議。新制規定有2大重點:一是電費計收標準,二是租屋電費資訊,《今周刊》整理相關QA,讓您一次搞懂重點有哪些。
日期:2024-07-14
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賓州造勢大會上,遭到槍擊險遭爆頭,所幸無生命危險,並已從醫院返家。美國副總統賀錦麗表示,川普沒有受重傷,她感到「鬆了一口氣」。2名消息人士告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川普耳朵中彈後已離開當地一家醫院,目前尚不清楚川普後續行程。他原定今天集會結束後前往新澤西州貝德明斯特的莊園。這位前總統還計劃在週日(7/14)前往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參加週一舉行的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而美國總統拜登被現場媒體問到,是否認為這事件是企圖暗殺?拜登說自己知道的還不夠,「我有我的觀點,但目前沒有掌握任何事實,因此在我發表評論前,希望先確保掌握了所有事實」。
日期:2024-07-14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編按:作者史蒂夫是一位前IT工作者,由於很早就認知到全職工作不適合自己,為了實現提早退休的目標,儘管史蒂夫和妻子兩人年收入達到22萬美元(約新台幣716萬元),仍努力存錢,省下70%年收入投資理財,35歲時實現了財務自由,存款達到90萬美元(約新台幣2929萬元)。在辭去工作後,他們夫妻兩人開著一輛露營車環遊全美國;目前定居在陽光普照的美國西南部,在一間離網的房屋裡享受著自然的生活。史蒂夫提倡勇於追求財務獨立的精神,每個人都有受限於經濟壓力的理由,但是理由和藉口無法使人致富。重點在於擁抱正確的信念,並將其轉化為實際的行動。財務自由並非一條輕鬆的路,但是只要勇敢踏出第一步,努力不懈地前進,目標並非那麼遙不可及。
日期:2024-07-12
隨著主要國家央行首度降息的時機日益逼近,甚至部分央行已搶先調降利率,M&G 英卓投資管理投資長、基金經理人與投資專家齊聚一堂,共同探討新的貨幣政策走向對於金融市場的可能意義。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