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金融委辦公室)宣佈了11條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這次除開放力度加強外,一些改革措施,例如證券行業外資持股比限制的推進時間,也從2021年提前至2020年。毋庸置疑,金融領域的對外開放,將帶來更多的外部競爭壓力,但放眼未來,11條金融開放措施,可能是中國經濟轉型、融資方式轉型、金融供給側改革浪潮背後的巨大推動力。
日期: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