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112學年學雜費基本調幅上限為0.53%,欲調整學雜費的學校,應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完成校內相關資訊及研議公開程序後提出申請,最後經教育部核定者,才可辦理學雜費調整。截至申請日期結束,共有4所大專院校提出申請,分別為中正大學、聯合大學、南亞技術學院、南開科技大學,後續教育部將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進行審議。私校退場方面,去年因財務狀況惡化、積欠教師薪資,環球科大、明道大學、大同技術學院遭列為專輔學校,因改善屆期、資金未到位,依法須在112年度停招、改組董事會。對於環球科大在112年學年結束後必須停辦,創辦人許文志在「最後一場」畢業典禮上表示,「感謝中華民國教育部,毀掉了環球」;教育部也發聲明回應:「因環球科大財務不佳被列專輔,且狀況持續惡化無法改善,經退場審議會決議,命學校停辦」。許文志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為避免費盡苦心投入32年辦學的學校因此不見,也奔波找尋國內外企業協助,努力到最後一刻仍希望有人願意「救環球一命」。(原文刊載於2023/06/06,更新時間為2023/06/14)
日期:2023-06-14
環球科技大學明年退場,今天舉辦教育部接管前最後一屆畢業典禮,有806名學生畢業,創辦人許文志現身帶領教職員進場,他表示,創辦環球32年,曾賣地、賣房支付教職員薪水,如今學校退場,他最掛心的是身障學生的未來。
日期:2023-06-11
矽谷半導體女王、超微半導體(AMD)董事長兼執行長蘇姿丰(Lisa Su),於台灣時間3日於美國德州奧斯丁,獲頒國立清華大學名譽博士,由清大校長高為元親自飛往美國德州奧斯汀頒授。蘇姿丰的父親蘇春槐是清華大學校友,他特別送給女兒一束鮮花,歡迎她加入清華大家庭。蘇姿丰回顧求學時期,是在麻省理工學院(MIT)大一,擔任研究助理時接觸到半導體,從此打開她在這個領域的興趣及生涯。巧合的是,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也是在大二從哈佛大學轉進MIT後,開啟了他在半導體領域波瀾壯闊的一生。
日期:2023-06-05
時序進入畢業季,每年此時各大名校的畢典演說總是備受關注;好萊塢資深影星湯姆·漢克斯(Tom Hanks)在哈佛畢典演講中,勉勵學子「勇於捍衛真理」。微軟(Microsoft)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則在北亞利桑納大學給畢業生「人生5個建議」。而美國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也成了西點軍校成立200多年來,首位擔任畢業典禮主講人的女性。
日期:2023-05-31
台大接連發生學生歧視特定族群及性別事件,日前經濟系學生會候選人政見有性別歧視,風波尚未平息,接著學生會舉辦「言論自由月」,出現「火冒4.05丈」布條,疑似影射原住民學生的升學加分制度,台大的原住民學生集結起來抗議,引發社會關注。對此,台灣大學周二(5/23)發布聲明表示「深感遺憾並責無旁貸」,強調支持言論自由的價值,但並不意味言論可以無限制地冒犯、傷害社會的多元族群。將著手研擬成立相關委員會,並邀請校內師生參與規劃,期待藉由制度性的設置,積極保障校內教職員工生免受歧視的權益。
日期:2023-05-23
公私併首例通過!台科大與華夏科大兩校進行整併,教育部今(19日)證實,已經審核並通過兩校整併計畫書,「沒有額外增加條件」,全部依照兩校提出計畫書內容通過,肯定對華夏師生的安置方案,昨天已經將公文發給兩校,希望這次「公私併」的整併案能提供其他私校參考;華夏科大也表示,最快這一兩天就會宣布112學年度停招,115學年度結束後停辦。
日期:2023-05-19
高苑科大去年9月遭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校內自救會、董事會內鬥多時,教育部指出,該校去年6月就開始出積欠教師薪資,且至今仍無捐款挹注。高苑科大等4間專案輔導學校改善期都為今年5月31日,若學校屆期未能改善,將依照退場條例令學校於今年8月、112學年度起停招,112學年結束時停辦。
日期:2023-05-19
隨著108課綱開始推行,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結合其「自發、互動、共好」的理念,鼓勵各學校推動及強化食農教育。幾年下來,早已成果纍纍。
日期:2023-05-08
台中一中4/29舉辦校慶園遊會,有班級學生以「烯環鈉」為主題,引發歧視原住民爭議。學校學務處發現後已請班級下架文宣,園遊會當天並未使用此主題。台中一中校長林隆諺5/3召開記者會,宣讀該班學生的致歉文:「本班向全校原住民族同學及教職員工、全校師生致歉,也向全國原住民族朋友及社會大眾致歉。因本班今年園遊會文宣不尊重原住民族,深感抱歉。」台中市長盧秀燕受訪表示,這個事件發生學校處理得宜,孩子們也學到經驗,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教育,希望社會大眾把它當作一個很好的教材,大家也共同學習。
日期:2023-05-03
台中豐原高中2月有高二生因師長霸凌輕生,在經過數週調查後結果出爐,台中市教育局週四(4/13)表示,今天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後,決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教育局表示,身為校長在事件發生後消極處理,延誤啟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後領導統御能力也看不到,明顯管理失當,因此決議處分記大過1次,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第15條規定解除其校長職務。而學校調查結果指前學務主任等人確實有不當管教且情節重大,決議依調查小組建議,將相關人員依各自身分移送考核會、相關委員會做行政議處。但教育局檢視後認為,前學務主任渉有不當管教情節重大,教育局隨即發函退回學校調查報告及決議,要求依教師法規定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會,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進行審議,予以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聘。
日期: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