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子女,法庭上我應該是最難過的,我失去父親,被告是我母親,案發後很震驚也很自責,如果我多陪伴、關心父母,或許事情就不會發生了。」一名女子在庭訊時這麼說。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新北地院審理63歲季姓婦人殺死73歲范姓丈夫案件。季婦去年11月30日趁丈夫熟睡之際持刀殺害,犯後她向警方自首,供稱受不了長期家暴才會殺夫。由於該案為全台國民法官參審首案,新北地院連續3天密集審理,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評議刑度,量刑投票結果將達過半數的同意票數才算成立,此案公訴檢察官建請區間刑度為8至12年,週五(7/21)合議庭最終判處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為我國司法史上首宗有國民法官參審審判後所作的判決。
日期:2023-07-21
為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2023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上路,不停讓行人將會重罰駕駛人,然而,在交通部大執法下竟加深「人車對立」;近日一段行車紀錄畫面顯示,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女子過馬路時,以光速掏出手機激動對著一輛已停讓的轎車狀似錄影警示,畫面曝光引發熱議。
日期:2023-07-20
許多人都說:「三星電子沒有倒閉的風險」,雖然我不認同這句話,但假設這句話說的是真的,那身為股票投資者的你就不會有風險。可是,為什麼大家都說玩股票會家破人亡?顯然,這句話是錯的。家破人亡的原因,在於你用錯誤的方式「投資」一個你不清楚的企業。
日期:2023-07-19
殺警受刑人服外役監消息一出,引發群眾憤慨,各政黨紛喊修法,限縮重刑犯遴選資格,但比起爭論特定罪名是否納入,明定受刑人服刑後期才能申請,並讓審查機制公正透明,才是修法重點。
日期:2023-07-19
在吳淡如的新書《人生實用商學院:培養理財的富腦袋》中提到一個概念──「讓你感覺幸福的可支配所得」,或者說是「生活費用的安全邊際」。這個概念強調了生活中不僅僅要存錢,還要確保有足夠的可支配所得,讓自己的生活過得幸福舒適。
日期:2023-07-17
許多民眾花錢租停車位,確保愛車有地方能停放;但應該不少人遇過車位被別人停走的經驗,這時你會怎麼處理呢?生氣是難免,但千萬別因為一時憤怒吃上官司。高雄一名鄧姓男子租空地停車,但連續2天要停車位置被其他車占用,他氣得寫下「再一次就把你鎖起來」等字眼的紙條留在對方擋風玻璃上,最後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仍可上訴。
日期:2023-07-16
打完爭產官司並拿到判決書,郵局卻不給領出遺產?一名老父過世後,家中5名子女因遺產分配不攏,而上法院打官司請求分配遺產,官司好不容易落幕,其中一兄長持確定判決請求提領父親部分存款時,郵局卻以金額不符為由,婉拒讓他領錢,郵局這樣做合法嗎?
日期:2023-07-11
8年前資深藝人易淑寬兒子易寶宏2014年捲入夜店殺警案,被判9年有期徒刑,2019年入監服刑,被爆服刑2年半多後,獲准轉外役監。有基層員警感到不平,稱自己是去月8月台南殺警案的學弟,他認為兇嫌易寶宏能在服外役監,「我真的覺得我那學長白死了,到底矯正署用什麼標準能讓「夜店殺警案」的兇嫌服外役監?」法務部長蔡清祥周一(7/10)親自上陣回應,《外役監條例》去年9/22就已經送立法院審議,修正的內容包括殺警等此類重大暴力犯罪,排除可以進入外役監服刑,修法完成前會責成矯正署從嚴對個案審核。蔡清祥說,要遵循外役監為中間處遇的精神,必須在假釋或期滿前1年才可以申請到外役監來服刑,主要是讓他們懂得自我管理,為未來復歸社會而做準備。
日期:2023-07-10
一個LINE貼圖竟衍生勞資糾紛!一名王姓男子透過人力銀行應徵建設公司的工地主任,但工作表現不符公司預期,公司認為王男誇大過往工作經驗,於是僅僱用他2個月後就請他走人;公司事後傳LINE通知已將當月薪資、資遣費3520元匯入帳戶,王男回覆「饅頭人比讚」貼圖,因此認為他同意解僱,沒想到隔年王男卻告上法院,主張解僱不合法。貼圖讓雙方各執一詞,法官判決表示,饅頭人貼圖只是代表呼應、知道公司匯款之事,王男沒有表示其他意思,因此不能認定他同意資遣;而建設公司上訴高院後,雙方已達成和解。
日期: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