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京華城案遭檢方聲押禁見,北院週日(9/1)上午8點半召開限閱庭,晚間8點開始柯文哲羈押庭,晚間10:59結束。週一(9/2)凌晨3時12分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台北地院稍後公布裁定理由:檢察官聲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彭振聲則是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北檢表示柯文哲部分會提抗告。柯文哲走出法庭時不發一語顯露疲態,現場小草喊著「柯P加油」,太太陳佩琪在聽到柯文哲無保請回時,第一時間激動落淚。
日期:2024-09-02
今周刊編按: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追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涉案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也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引起關注。由於可能與柯文哲有相關的5大案,除了京華城容積率案外,還包括政治獻金案、北士科地上權案、魚果市場以及南港轉運站BOT,因此北檢特別開設神祕的「端股」,過去15年僅5次設立,此次為第6度,將由多名檢察官共同辦案,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領導團隊展開偵查,並與專辦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林俊言聯手。過去5次案件為:2009年高鐵弊案、遠雄案、三中案、私菸案、2020年立委集體收賄案,此次為第六度開設。這次京華城案,沈慶京聘請的律師其中一名為前特偵組與高檢署檢察官越方如,另一人則是前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胡原龍,至於柯文哲所聘請的律師,則是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北檢天下第一組」端股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與林俊言聯手,對上王牌律師團、不少位都出身前任檢察官,未來檢辯攻防的對決之戰將十分激烈。
日期:2024-09-01
台北京華城容積弊案越演越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裁定羈押禁見,週五(8/30)上午被送往看守所。據了解,沈慶京羈押禁見的原因在於,是檢廉上門時,家人說他不在家,卻被發現竟躲在大樓逃生梯,當下沈慶京說,正準備出門並前往公司,因而被認定有逃亡之虞。至於應曉薇部分,北院認為她有收受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款項,加上收款時間,與她以市議員身分,陸續為京華城提出陳情案,時間吻合。且京華城容積案訴求於2022年11月1日通過,應曉薇於同月密集收到4500萬,時間點吻合,可以認為檢察官已釋明這是賄賂的後酬給予。台北地院認為,應曉薇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至29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日期:2024-08-30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法官今天凌晨1點多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鄭的親友3點多籌出2800萬元。遭羈押長達48天的鄭文燦今天凌晨約5點左右步出桃園地方法院,整個人明顯瘦了一大圈,但並未回應媒體提問,快步上車離去。
日期:2024-08-28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收押禁見,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偵結,於周二(8/27)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等11人,其中對鄭文燦建請重判有期徒刑12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若法院是有罪判決,廉政會再開會討論是否除名。國民黨則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盼司法公正審判,不受政治因素干擾。
日期:2024-08-27
屏東縣議長國民黨籍周典論涉違法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收購連署書,屏檢調查,議長周典論涉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亮源,以每份連署書500元對價,要兩人搜集連署書,且向「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屏檢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屏東地院今年7月審結,今下午兩點半一審屏東地院宣判,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判處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日期:2024-08-27
海基會原董事長鄭文燦因涉案被羈押並請辭後,致使董事長一職出缺逾10天,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周四(7/18)在例行記者會中宣布,即日起委請海基會副董事長許勝雄代理董事長職務。梁文傑進一步指出,後續人事作業程序,將依相關程序辦理。
日期:2024-07-18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爆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是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法院重開羈押庭,裁定改以12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再開羈押庭後,由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日期:2024-07-11
義務役期恢復一年今年實施,未料卻發生首例逃兵離營事件,陸軍八軍團位於台南的203旅,9日第2營2229梯新兵報到,11日晚間6時30分在中山室聽取招募宣導,9時幹部宣布集合時,卻發現劉姓二兵入伍兩天即「人間蒸發」;事後軍方調查,劉翻牆離營被車接走,憲軍展開調查,但今早傳出劉已自行返營。
日期:202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