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事件時有所聞,不論是豪門還是平民老百姓,談「錢」就是考驗人性的時刻。國稅局就分享1個案例,1名父親在2023年間將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現值計1500萬元贈與兒子,完納贈與稅125.6萬。然而兒子在拿到受贈房地後,一改先前孝順恭敬有禮態度,經常頂撞父親,還出惡言侮辱,父親身心受創,後悔贈與房地,欲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納稅款,這時該怎麼辦呢?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協同主持律師鄭策允指出,如果第1代送房產給第2代,除非第2代對贈與人有「故意侵害之行為」,如不肖子對父母家暴,且傷害罪成立,法定可以撤銷;否則一般贈與若無正當事由,恐怕很難拿回來。
日期:2024-07-19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