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屆金馬獎在本周六(11/23)於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盛大舉行,才剛拿下金鐘視后的資深演員楊貴媚,再以電影《小雁與吳愛麗》一片角逐最佳女配角獎,果然薑是老的辣,楊貴媚抱回最佳女主角獎。出道45年的她,主演過無數電視、電影作品,是家喻戶曉的硬底子演員。近年來更將觸角延伸到主持界,主持外景行旅節目《阮三个》、《老少女奇遇記》,頗受好評,也曾獲得第57屆金鐘獎益智及實境節目主持人獎。在電影《小雁與吳愛麗》中,她飾演母親一角,面對丈夫外遇、女兒弒父入獄、被迫照顧小三丟包的私生子等遭遇...以多層次的演技完美演繹出傳統女性的無助與隱忍。為了照顧中風多年的老母,楊貴媚一直單身從沒當過媽,如何揣摩媽媽角色?她表示都是觀察自己的母親得來。這回是楊貴媚時隔20年再度角逐金馬,回憶當年笑說:「當年演《月光下,我記得》拿金馬影后時,獎座還是石頭顏色(實應為青銅色)。」後來獎座改為金色時,金馬執委會有告知,能夠將金馬獎座送回鍍金,她當時就發下豪語:「幹嘛鍍金,我就再拿一座就好!」23日能否順利拿下一座閃閃發光的金馬,讓我們拭目以待。(原文刊載於2018年2月13日,更新時間為2024年11月20日)
日期:2024-11-23
在1950年代台灣男性的平均餘命才只有53歲,女性55.7歲,把退休年齡定在65歲是合情合理的,所謂人生70古來稀,65歲是也該退也該休了。但到了2024年的現代,人們平均餘命大幅延長,男性大約76.7歲,女性則更高達到83歲。我們繼續定義65歲為強制退休年齡就更加顯得荒謬。
日期:2024-11-15
在《今周刊》永續城市SDGs大調查執行過程,我們看見許多在地永續好故事,將以系列報導陸續呈現。首站來到雲林縣,且看當地如何透過科技教育,縮小偏鄉孩子的數位落差。
日期:2024-11-06
11月地價稅開徵,收到繳費單,別只傻傻的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是按人課徵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因此同一縣市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只會收到1張繳款書。若夫妻共同持有房地,則會依照持分比例各自收到1張地價稅單。
日期:2024-11-04
有一個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
日期:2024-10-25
國發會公布我國最新2024-2070年人口推估結果,據推估,我國總人口將由2024年的2340萬人,到2070年下降至1497萬人,減少844萬人,其中15到64歲青壯年人口將減少920萬人。其次,我國將在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屆時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逾2成;而且我國「人口紅利」結束時間點為2028年,亦即15到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占比,將在2028年低於2/3。屆時,我國扶養比也將從目前的每3.6名青壯年人口扶養1名老年人口,減少至1:1。此外,根據2024年推估報告,我國每年新生兒人數跌破10萬人時間點,已從2022年提出之推估報告的預估的2054年提前至2040年,提前足足有15年。不僅如此,根據農業部與及內政部統計數據,截至去年10月止,全台犬貓認養登記數已達19.4萬隻,其中包含狗狗約7.9萬隻、貓貓約11.5萬隻;不過,在同期間全台新生兒出生登記數僅11.2萬人,新生兒數量還低於貓咪的數量。人口學者薛承泰點出,不能只看到表面上的扶養比1:1,更嚴重的是15到65歲工作年齡人口甚至是老年人口本身都在老化,「老老人」人口比例也在成長。他預期今年將出現前所未見的現象,就是今年龍年出生的人口數將少於前年虎年。勞動學者劉梅君認為,不必將人口減少視為「世界末日」,人口並非國家競爭力唯一條件,但應著重培養每一位孩子,並努力重振技職體系。勞動經濟學者辛炳隆提醒,政府應試圖平衡勞動人口減少速度及產業升級速度,避免其中一項跑太快,對勞動市場造成不同衝擊。
日期:2024-10-18
你認為存多少錢能退休?yes123求職網調查,多數熟齡勞工認為,得存到2,623萬元的退休金,才能打造生活無虞的退休生活。只是,目前平均達成率不到25%,多數勞工都難以達到心目中的理想退休薪資。實際上,不僅只有3.4%熟齡勞工順利達成退休計畫,更有超過3成的熟齡勞工退休後,因為經濟因素開始尋求二度就業的機會。
日期:2024-10-08
「不要再用過去的觀念來看自己!」不同的平均壽命有不同的思維邏輯,現在「超高壽趨勢」下,在退休後相比祖先們,至少多出了10年到30年以上的光景!10月1日為國際老人日,民眾黨立委、壯世代教科文協會理事長吳春城說,過去退休即安養的陳舊思維早已不適用,這點是許多人沒意識到的。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2032年後50歲以上人口更將超過半數,帶來史上未見的新社會樣貌,「你可以仔細想想,依然強健的你在65歲收到那張敬老卡時,是否有感覺不對勁呢?現在你退休就安養了、不動了,會不會太可惜了」!
日期:2024-10-01
親愛的呂律師:我是一名警察,最近要跟我在一起三年的女友結婚,我跟我女朋友在婚前各自有各自父母贊助房子的頭期款,而對方的媽媽不收任何的聘金,而我們也打算登記節省費用。但是最近我父母表示,希望結婚前,我們可以簽署如果我或我女友不小心過世了,然後剛好有孩子,而父母不能繼承遺產時,要給過世那方父母三百萬養老。我女友覺得怎樣聽起來都很怪,因為平常我們並沒有給孝親費,以及我的職業風險也偏高,希望呂律師可以給點建議。
日期: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