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個新聞是一位阿嬤抱怨自己的房子被孫子私自賣掉,導致她無家可歸,便直接睡在屋外抗議,但被告的孫子也回應說,房子是因為經濟問題而被賣掉的,並且也有提供阿嬤新的住處。
日期:2024-01-24
74歲戴姓老翁年邁無以維生,2023年提告請求8名子女每月各給付扶養費2000元。戴前妻作證,前夫當年因外遇拋棄妻兒,從沒拿錢養家;子女抗辯,父離家失聯30多年,未盡撫養責任。法官以戴未扶養子女,成長過程也缺乏聞問,若仍令子女負擔扶養義務即顯失公平,免除子女扶養義務,裁定駁回,可抗告。
日期:2024-01-07
雖說「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但這道框架是否適用在天底下每一位父母?若從小受盡家暴、精神折磨,待生父、生母年邁了是否還得必要扶養他們?
日期:2024-01-06
台中市東區一名80多歲婦人,3年多來每天都到郵局提領100元,認為這是兒子每月存給她的孝親費;不過近期她人卻突然消失,經由郵局了解後,才得知婦人已離世,而她每天所提領的「孝親費」,真相其實是一名員警為了不戳破婦人兒子過世,因此每月固定提供3000元給郵局好讓婦人提領。
日期:2023-12-31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真的是對的嗎?華人在根深柢固的孝道倫理觀念下成長,但面對某些家庭案例,這句話或許成了無形的枷鎖。據悉,有一男子從小就混幫派、染毒癮,早已成了進出監獄的常客,如今老了染愛滋病又變成植物人,社會局卻要求由親戚扶養長大的兒女將他接回照顧,這樣合理嗎?法官在權衡之下做出判決了。
日期:2023-12-19
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義務......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
日期:2023-12-19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日期:2023-11-25
夫妻其中一人過世,婚姻關係便會因此而消滅,但是在法律上,與對方家屬的姻親關係卻依然存在,而且,生存配偶可能得面臨是否還要扶養對方父母親的難題。
日期:2023-11-12
世界各地這幾年受到疫情、戰爭和通膨影響,許多年輕人面臨就業、生活各方面的巨大壓力,索性躺平當起「啃老族」,這個現象不只出現在亞洲,歐洲也很嚴重,義大利日前就有一位老婦人,因為兒子遲遲不肯離家生活,讓她實在看不下去,乾脆一狀告上法院,硬是將兒子掃地出門。
日期:202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