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衝刺光電目標,經濟部「綠能發展區」政策,將從「低地力」土地篩選出光電專區,鬆綁農地種電限制。但劃設原則、區位範圍、參與機制仍不明,就準備倉促上路,引發國內超過八十位學者連署反彈。
日期:2023-08-16
(今周刊1391)中國房地產的泡沫化危機再起,曾經撐起中國經濟半邊天的建築業,如今豬羊變色,尤其在中國最大開發商碧桂園瀕臨倒閉邊緣之際,又爆出中植系陷違約困境,拖累原本準備在疫後重新邁開步伐重振的景氣,這股恐慌情緒何時終了,也將牽動經濟復甦速度。
日期:2023-08-16
編按:今日(8/10)台股AI概念股血流成河,技嘉、奇鋐、勤誠全倒,廣達(2382)開盤沒多久即重挫,收盤下跌23元,跌幅9.85%,收盤價210.5元。達人提醒,當AI股開始下殺,就要注意,廣達到底是不是拉回休息而已,或者市場資金已經離開AI題材,如果是後者就要記得恢復理性。投資廣達可以分成短、中、長線三種投資策略,如果你是飆股、短線派系的,則屬於短線組,那就繼續看外資買賣超及題材面而跑就行;但如果是基本面為主...
日期:2023-08-10
如果你出生就被判定只能活21歲,會怎麼面對人生?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的陳靜琪並未放棄人生,藉著父親說的「一句話」,克服了50多回的傷病折磨,找到了摯愛,在面對多次的生死考驗,生命教會了她什麼?
日期:2023-08-02
曾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擔任隊員的蔡一郎、黃櫻惠夫妻,2017年帶著當時5歲的兒子到土城麥當勞用餐,怎料在遊戲區摔傷,造成右手肱骨骨折,當時醫藥費僅6700元;後續夫妻利用職權查詢全國麥當勞分店安檢紀錄,向麥當勞求償7060萬元,涉藉此施壓業者就範,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夫妻也被起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依《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判2人各1年2月徒刑;上訴後,高院二審週一(7/25)改依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罪,改判蔡男6年6月徒刑、黃女5年2月徒刑,可上訴。
日期:2023-07-26
廣達董事長林百里13日以94億美元(約新台幣2900億元)身價,成為台灣新首富,遠遠超越鞋業集團宏福實業創辦人張聰淵、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根據富比世即時富豪榜資料,林百里在全球首富榜中,排名第220名。
日期:2023-07-14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日前才發表能源政策,又批房地產政策,7/14還要舉辦「粉絲見面會」,未獲國民黨徵召的他,近期動作頻頻,不免讓外界聯想是否參戰2024總統大選。對此,資深媒體人李艷秋週二(7/11)在臉書粉專PO文直言,條條大路通羅馬,不過,郭董現在走的路,到不了總統府。
日期:2023-07-11
針對五億賴姓高中生命案,檢察總長邢泰釗指示台中高分檢派高手承辦再議案,法官高大成今天強調,難怪檢察總長看不下去,找高分檢經驗豐富檢察官來承辦,他認為很樂觀,重點是要釐清生前或死後墜樓,最重要是採樣針孔皮膚化驗有無氯化鉀及「利多卡因」的殘留,如果運氣好在皮膚找到鉀與氯的殘留,案子就破了。
日期:2023-07-08
「#Metoo」浪潮席捲台灣,政壇、藝文界都有受害者站出來發聲,前立委陳柏惟遭到女志工指控,幾次被陳柏惟「蹭臉頰」令她感到不適,還以「性暗示」言語騷擾,還說「要求當他的代理孕母」等。對此,陳柏惟發布5點聲明致歉,不當的言語為對方帶來困擾與不適,感到相當抱歉,也希望能獲得諒解,「沒有資格成為一個民意代表候選人」,不過女志工再度發文打臉。她在留言處PO出陳柏惟的私訊內容,「如果我還能做什麼來向你表達歉意,請讓我知道,謝謝」,女志工表示,這篇文會是最後的澄清,「希望大家的偶像、信任的所有人,人設永遠不會翻車」。
日期:2023-06-16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一間知名牛肉麵店,日前遭外送員錄到用「抹布水煮麵」,當影片一曝光,業者立刻出面喊冤,澄清是在收尾「準備換煮麵水」。未料到外送員在深夜再度放上完整版的12分鐘影片,狠狠打臉店家的說法,從影片可清楚看到,店家不僅未換水,一直到該外送員離開前都還在煮,煮完還裝進碗裡,「根本沒有什麼換水一說」。北市衛生局周五(6/9)表示,已經於6/5、6/6前往業者事發分店及總店查核,查核結果該分店未投保產品責任險,總店部分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及豬肉原料原產地資訊及使用基因改造食品未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已分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及25條規定,北市衛生局依同法第47條規範已分裁罰分店及總店各3萬元罰鍰。衛生局表示,現場衛生查核結果,該分店已暫停營業,惟依據媒體提供之影片,該分店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規範準則,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業者改正不得再有類似行為,並列管該業者於其復業後不定期進行稽查,若再查有相同情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另外,總店部分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及食材供應商來源資料不完整,已開立限期改正單,若屆期複查未改善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及第48條處3萬至300萬元。(原文刊載於2023-06-05 11:31,更新時間2023-06-09 10:41)
日期: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