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我不想讓父親繼承我的遺產!」這是罹癌去世前她的撕心裂肺告白。遺產是家人之間離世前,那最後的一份愛;然而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讓她決意不讓失智父繼承遺產,成為看似「最不孝」的子女?對此,不論是身為父母或子女的你,盼能夠透過接下來的故事,給予省思,讓每個家庭之間更和樂,彼此珍惜這一生相聚得來不易的緣份。
日期:2019-10-16
曾經捧紅林志穎、金城武等巨星,前半生因江南案在江湖上叱吒風雲、後半生則在影劇圈事業有成的傳奇人物-吳敦,他原想靠著存下來的房產來安享晚年,卻因為心臟病手術風險的緣故,手術前將名下所有五棟價值二億多的房地產及現金存款都借名登記到兒子名下。沒想到在手術復原後,要求兒子返回財產時,才發現兒子已經私下去申請房地契遺失,不願意歸還財產並遠走高飛,吳敦才不得已向媒體揚言提告,要求兒子歸還財物。
日期:2019-09-30
被裁員的員工,除了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並請求雇主繼續給付工資的訴訟外,由於訴訟需要一段時間才會終結,但家庭不能斷炊,房貸車貸小孩小費不能不繳,因此勞動事件法第49條特別規定了「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制度。
日期:2019-09-20
爭遺產悲劇!當時,婆婆沒留多少遺產,僅剩這房子和一些存款而已,所以不需繳遺產稅,也報完遺產稅拿到免稅證明了。接著,他就和哥哥談到:「這個房子,是否就按照媽媽生前的遺願,留給我?」沒想到哥哥竟然說不同意,直言是媽媽的遺產,就都有份可以來分!
日期:2019-09-04
編按:陳董名下有不少財產,包含不動產及公司股份等財產。不料他失智後,兒子宣稱,財產被紅粉知己透過財產贈與轉到自己名下,財產早已所剩無幾。紅粉知己反駁,「這些財產都是我先生為了照顧我的後半輩子,才贈與給我的!」
日期:2019-08-21
阿德向律師諮詢時,律師請阿德拿出勞動契約,發現裡面有一個管轄法院條款,約定雙方若因勞動契約發生爭議,由A公司總部所在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阿德覺得這樣很麻煩,難道不能就近在南部打官司嗎?
日期:2019-07-25
好不容易買了新家,開始準備裝潢、裝修,但又擔心碰上不時在新聞出現的裝潢糾紛?據住宅消保會統計,裝潢糾紛的申訴案件從102年的295件,逐年上升至107年的1156件,暴增將近4倍。
日期:2019-07-18
台灣知名的「惡房東」張淑晶,從2015年起就因一位單親媽媽入住張淑晶出租的房子,卻因想解約而被拒絕,還被張淑晶一狀上法院,求償10萬元。
日期:2019-07-15
獲得新職錄取固然高興,但不要被喜悅沖昏頭,勞動契約條款還是要詳閱,不合理的條款該爭取修正還是要爭取,不要貿然簽名,以免事後懊悔。
日期: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