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週五(5/12)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此次修正草案從4月6日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僅短短1個月餘即三讀通過,顯示政府除科技硬實力,也高度重視國家文化軟實力應加以推升動能的急迫。
日期:2023-05-13
二○○七到二○○八年間落難的所有公司中,最具有危機爭議性或象徵性的公司,莫過於雷曼兄弟公司,這家充滿傳奇的公司,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南北戰爭前美國南方的投資銀行。
日期:2023-05-12
貝爾斯登不會受到商業銀行應該遵守的資本需求及其他限制影響,他們在景氣繁榮期間積極地使用金融槓桿,享受連續5 年破紀錄的獲利。
日期:2023-05-12
藝文表演等「黃牛票」現象猖獗,立法院周五(5/12)於院會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若將藝文表演票券加價轉售,將可按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到50倍罰鍰,若以不正當方式取得票券(掃票),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最高新台幣300萬元罰金。此外,修法也鼓勵民間擴大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適用對象兼顧事業及個人,投資標的除常見以公司或事業為主體外,更加入符合影視音實務的專案型投資。持股時間亦由3年放寬為2年,事業最高抵減率20%、個人最高減除率50%等,實施年限達10年。
日期:2023-05-12
對長期存股的投資人來說,夏天應該是最有感的季節,因為台股上市櫃公司除權息的時間主要集中在6到8月,每到這段除權息旺季,各大公司的股利政策接二連三地發布,填權息進度也是投資人關注的焦點。
日期:2023-05-12
5 月是一年一度申報所得稅的季節,民眾擔心繳了稅後荷包失血,連帶的不想消費與看屋,可見繳稅的影響力非常大。
日期:2023-05-11
泰山企業經營權大戰打到獨董身上,泰山週二(5/9)發布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解任獨董陳敏薰。這是繼2021年底光洋科將台鋼派的獨董吳美慧解任後,又一上市公司祭出此招反制市場派。而證交所週三(5/10)則是發出要求泰山公司更正解任獨立董事重大訊息之說明。證交所表示,針對泰山5/9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乙案,依主管機關函示,泰山公司前揭獨立董事解任事由非屬「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所列當然解任之事項。惟泰山公司逕依兩份法律意見書自行認定並任意發布重大訊息,證交所已發函要求泰山公司應即更正前揭重大訊息。證交所再次重申,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重大訊息為投資大眾所高度關注之資訊,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事實,不得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亦不得以重大訊息做為經營權爭奪之相互攻詰平台,如仍蓄意違反,將從嚴處置。陳敏薰週三(5/10)稍晚也發聲明指出,當年受詹景超之邀請出任泰山公司獨立董事,如今詹景超為了個人利益,面對她基於獨立董事職權之行使,提出不合理質疑,故意扣上缺乏獨立性的帽子,讓陳敏薰始料未及並深感不可思議。陳敏薰表示「所謂的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詹景超等破壞法紀與公司治理,越加變本加厲」!
日期:2023-05-10
《舊唐書·魏徵傳》唐太宗言道:「以銅為鏡,可正衣冠;以古為鏡,可知興替;以人為鏡,可明得失。」在漫漫的交易路上,茫茫的股海中,甚麼是我們迷途時的指南針?甚麼是匡正我們缺失的銅鏡?甚麼又是指引我們突破迷霧、更上層樓的導師?答案就是大多數人死都不想翻閱的「對帳單」!本週我們就來談談,如何運用「對帳單」檢視自己的操作狀況,從中找出操作的盲點,讓交易績效向上提升。
日期:2023-05-10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意圖使他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實行犯罪,而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招募對象為未滿18歲之人,加重其刑至1/2。
日期:2023-05-09
聽過各種投資客的經驗分享,再加上以前我也有在銀行上過班,買賣股票賺過錢也學過教訓,所以我到現在靠股票累積的財富,都是屬於緩慢進行的,不炒短線,因為炒短線心臟要夠大顆,還要有足夠的週轉金。我就是把買股票當存錢,既然是存錢,就不會指望一下子可以存得很快很多。
日期:202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