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把房子賣掉,父母住超商」、「長孫把透天厝賣掉,阿嬤噴漆抗議」,近期兩起社會事件都引發民眾關注,無獨有偶事情都發生在台中。兩件事情會引發討論,就在於民眾討論父母老年到底該不該把財產過戶給子孫;不過俗話說家和萬事興,但只要遇到「錢」的問題,很多時候都會延伸出各種爭產的問題。
日期:2023-04-11
編按:資深藝人顧寶明去年3月因心肺衰竭過世,離世將滿周年,近日卻傳出女兒狀告繼母的家族爭產糾紛。顧寶明生前共有三段婚姻,第一段婚姻育有一女,第二段婚姻則有一子,皆離婚收場。55歲時迎娶當時年僅22歲的第3任妻子陳燕青,比顧寶明的長女顧乃玠還小7歲,兩人膝下無子相伴20年。顧寶明往生後,留下約700萬元定存、200萬元活存、3檔股票以及數萬元人民幣,合計約1100萬。豈料過世後不到10天,全被第三任妻子移轉到自己名下,顧寶明長女認為繼母涉嫌侵占、偽造文書,一狀告到法院,繼母則堅持財產是夫妻共有,雙方因此對簿公堂。父親過世,繼母能繼承多少財產?繼承順位與比例又是多少?律師用以下這個案例為您解釋。
日期:2023-03-15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贈與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贈與,將每一年的贈與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日期:2021-01-22
不少人咬牙買房,就是為了留給下一代,但如果贈與房地的時間點算錯,稅金將差很大,而且有時生前贈與或死後繼承選錯了,也會影響稅金的負擔。
日期:2020-10-28
林媽媽年約70歲,3年前因身體不舒服去看醫師,沒想到竟然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林媽媽有感於恐不久於人世,大兒子也告訴媽媽,自己願意好好照顧媽媽的餘生,而為避免未來兄弟姊妹之間為了房產分配起衝突,因此請媽媽把自己名下的房產贈與給自己!林媽媽也就同意了大兒子的提議,接著大兒子就找了代書辦好房產的過戶,且為避免其他子女認為林媽媽偏心,因此她就沒有告訴其他孩子!
日期:2019-09-27
「不想計畫,你就是『被計畫』。人的一生在乎尊嚴,可是等到你無法選擇、也無法安排時,此時,還有尊嚴可言嗎?」吳挺絹律師經手許多家庭財產訴訟案件,而後更是積極倡導法律知識給熟齡族群,為的就是辛苦一生的你,不要再最後的重要關頭─「功虧一簣」。
日期:2019-09-09
奢侈稅即將退場,房地合一新制明年即將正式實施,年底前取得房產仍然可以續用房地分離舊制,新制、舊制與奢侈稅,究竟哪個影響比較大?賣屋是年底前賣好還是明年再說?如果舊制最便宜,怎樣才可以繼續適用舊制?
日期:2015-11-12